防控疫情刻不容緩!湖北省武漢市財政局近日印發《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政府採購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疫情防控期間緊急採購和非緊急採購項目的工作要求。
武漢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自武漢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發生以來,該局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各項工作都緊緊圍繞疫情防控,確保將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印發《通知》也是為了積極落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對於疫情防控期間的緊急採購,《通知》明確,嚴格按照《財政部辦公廳關於疫情防控採購便利化的通知》(財辦庫〔2020〕23號)、《武漢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緊急採購有關事項的通知》(武控指辦〔2020〕2號)要求執行。市直各部門(單位)應以滿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為首要目標,建立釆購「綠色通道」,可不執行政府採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釆購進口物資無需審批。各採購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緊急採購內控機制,在確保採購時效的同時,提髙採購資金的使用效益,保證釆購質量。如有需要,各採購單位或採購代理機構可通過「中國湖北政府採購網」發布採購公告,更好實現供需對接。
對於非緊急採購項目,按照《湖北省財政廳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政府採購有關工作的通知》(鄂財采發〔2020〕1號)的要求,自即日起,政府採購的貨物、服務、工程項目開標評標等活動,原則上應當暫停或延期。已發布採購公告且明確開標和評標時間的政府採購項目,採購單位或採購代理機構通過「武漢市政府採購信息發布系統」依法發布更正公告予於延期,並以適當方式(電話、微信、QQ、電子郵件等)通知所有獲取採購文件的潛在供應商、評審專家。
據了解,自武漢市疫情應急響應終止之日起,即恢復正常採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