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7日,河池市金城江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任某禎等人販賣毒品案,13名被告人集體受審,給販毒者、吸毒者敲響了警鐘。
庭審現場
前情簡介
2019年5月2 日,深圳市公安局萬豐派出所接到一男子報案,該名男子稱,4月29日他在某二手交易網站上從河池市一位名為任某禎的人處,以200元的價格購得0.2克甲基苯丙胺,即「冰毒」,在收到快遞後,他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由此牽出一起多人販毒案。
案件移交到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後,2019年6月28日伍某睿(系未成年人,另案處理)與任某禎交易毒品時被金城江分局民警當場抓獲。隨後民警順藤摸瓜,將任某禎的上線陸某、譚某頡,下線簡某等13名販毒人員抓獲。
任某禎在二手交易網站上交易毒品的聊天記錄
任某禎在微信上交易毒品的聊天記錄
公訴機關指控
01熟人互相介紹,形成販毒網
2019年4月30日至6月28日間,被告人陸某、譚某頡、任某禎、簡某等人互相買賣毒品,並多次向吸食人員覃某麗等人販賣,逐漸形成以被告人陸某、譚某頡為上線、任某禎、簡某為下線、其他人員同購互賣的販毒網絡。
02運用網絡販毒,郵寄至外省
被告人任某禎在從上線陸某或譚某頡處購得冰毒多次販賣給簡某等人之外,還通過某二手交易網站,將冰毒藏在其他物品內,以郵寄快遞的方式,販賣給外地吸毒人員。
任某禎通過二手交易app販賣的毒品和用於隱藏毒品的遙控器
03以酬勞相雇,拉攏他人運送毒品
在販毒活動中,陸某以請客、給零花錢為酬勞,專派蒙某德、伍某睿(另案處理)為其運送毒品至任某禎等買主處。2019年6月26日∽28日,被告人陸某多次向任某禎、羅某進行販賣,蒙某德、伍某睿便為其跑腿送毒品。
被告人陸某(右)與蒙某德(左)指認警方查獲的涉案冰毒
任某禎指認警方在其住處查獲的涉案冰毒
據了解,在13名被告中,除譚某頡、蒙某德外,其他人將所購得的冰毒用於吸食,將部分賣出,以維持自己吸食冰毒的生活。
十三名被告人在庭上受審
公訴機關認為
陸某、譚某頡等13名被告人非法販賣毒品,已觸犯刑律,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13人的刑事責任。
公訴機關派人支持公訴
在庭審中,法庭逐一核實了各被告人的身份,告知各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所享有的訴訟權利,並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各項犯罪事實依法進行了法庭調查、法庭質證、法庭辯論和聽取被告人作最後陳述。庭審昨日已結束,法庭將擇期宣判。
來源:金城江法院 、河池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