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之操作?總公司反覆投訴賣自家正品的淘寶店 判賠一百萬

2020-01-14     餘杭晨報

瀾滄古茶公司是雲南一家

茶產品生產銷售企業,

經營自有品牌產品「瀾滄古茶」。

該公司成立多年,

在市場上積累了一定的口碑。

近日,該公司因惡意投訴,

被餘杭區人民法院判決賠償100萬元。






兩年間反覆惡意投訴

淘寶店鋪遭受巨大損失


  事情還得從兩年前說起。2017年12月,黃某的淘寶店鋪中,有一款名為「茶媽媽陳皮普洱(青柑)」的產品被投訴,原因是「經真假對比,該產品為假貨」。


  投訴方就是瀾滄古茶公司,提交比對說明中稱,黃某銷售的產品包裝和正品有差異。黃某辯稱,其店鋪中的產品均來源於「瀾滄古茶」的品牌經銷商。同時黃某發起申訴,提交了相應的進貨憑證,淘寶公司最終判定黃某申訴成立。


  2018年1月,瀾滄古茶公司以「不存在此樣式或型號」為由,再次向淘寶投訴,黃某隨即提交了「瀾滄古茶」品牌官網、天貓店及實體店銷售同型號產品的證據進行申訴,申訴成立。


  2018年3月,該公司又以「經購買和鑑定,該產品為假貨」為由發起投訴,並提交了真假貨對比照片和鑑定報告。此後,黃某先後申訴三次,但淘寶公司最終判定申訴不成立,並採取了屏蔽店鋪及全部商品、禁止參加聚划算活動等一系列處罰措施。


  2018年4月,黃某的淘寶店鋪再次以同樣理由被投訴,這次店鋪同樣受到了淘寶的處罰。加上先前的那次處罰,黃某的店鋪被屏蔽搜索,遭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變造比對圖片 隱瞞生產事實

還編造虛假鑑定報告


  一怒之下,黃某起訴至餘杭區人民法院,要求瀾滄古茶公司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200餘萬元。


  庭審中,原告黃某向法庭提交了2016年款「茶媽媽陳皮普洱(青柑)」產品,瀾滄古茶公司當庭認可該商品2016年款包裝僅此一種。被告承認在向淘寶投訴時,對其提交的正品圖片進行了處理。


  黃某提交的產品實物及申訴材料顯示,「瀾滄古茶」投訴的三款涉案商品均標有公司名稱或商標,公司網站及自營旗艦店內也實際在銷售這些產品,但投訴方卻謊稱沒有生產這三款產品。


  此外,「瀾滄古茶」在以真假比對、未生產為由投訴未果後,又以購買鑑定系假貨為由進行投訴,理由是商品外觀、內裝茶葉與正品不符。由其提交的鑑定報告上,茶葉是聚合在一起的塊狀茶葉,與原告當庭提交的茶葉形態不符。瀾滄古茶公司對此無法作出合理解釋,也無法提供所購產品進行比對,故其提交的鑑定報告也存在作假嫌疑。


  基於上述庭審調查的情況,法院認定瀾滄古茶公司明知其投訴依據不足,仍多次通過變造正品圖片、隱瞞實際生產事實、編造虛假鑑定報告等形式進行投訴,該行為屬於惡意投訴行為。綜合考慮黃某店鋪銷售額下降帶來的利潤損失、客量流失,以及需要額外支出推廣費、技術服務費等費用,最終判決被告瀾滄古茶公司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100萬元。


  究竟基於何種原因,瀾滄古茶公司對黃某反覆惡意投訴,被告方拒絕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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