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有獎,最高1000元!發現這些渣土車違法違規行為可立即舉報

2019-11-08   新華揚州觀察

記者今天從揚州市渣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到,為進一步規範揚州市區渣土治理秩序,全力推進市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和「藍天保衛戰」,廣泛發動市民群眾參與監督管理,我市依據《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9號)、《揚州市市區建築垃圾(工程渣土)處置實施辦法》(揚府辦發〔2014〕140號)、《關於印發加強市區渣土管理工作意見》,專門制定了《揚州市區渣土運輸處置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獎勵辦法》。

舉報範圍和內容

在揚州市區東至京滬高速,南至長江邊,西至楊廟鎮,北至槐泗鎮、楊壽鎮一線範圍內,以下違法違規行為均可舉報:

1、房屋建設、拆除(拆遷)、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園林綠化、重點建設工程等工地存在嚴重揚塵污染現象。

2、未作業的施工工地大片裸土未覆蓋。

3、渣土車車輪車身帶泥上路、未密閉運輸、沿途拋灑滴漏現象。

4、偷倒亂倒渣土等行為。

5、「黑渣土場」擅自接納渣土行為。

舉報途徑

舉報電話:0514-87201272。

受理時間:9:00-18:00。

來信來訪:揚州市區渣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揚州市廣陵區江都路556號)。

舉報人應提供的證據

1、工地揚塵污染:工地名稱、具體地址、真實有效的現場照片及視頻資料。

2、渣土車問題:發生時間、具體位置、可辨別的渣土車車牌、真實有效的現場照片及視頻資料。

3、偷倒亂倒渣土:發生時間、具體位置、可辨別的渣土車車牌、真實有效的現場照片及視頻資料。

4、「黑渣土場」:具體地址、真實有效的現場照片及視頻資料。

5、其他能夠有效證明舉報事實的證據資料。

獎勵標準

實名舉報上述問題的,經承辦單位查實後,給予第一舉報人(相關單位未發現且第一個對相關問題進行舉報的人員)100元的獎勵;對於舉報問題被作為重要線索的,由揚州市區渣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相關部門會商研究後,最高給予第一舉報人1000元的獎勵。

獎金髮放

1、舉報問題經調查核實後,揚州市區渣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在1周內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

2、舉報人在領取獎金時應提供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並簽署本人真實姓名。

3、無法聯繫到舉報人或自通知到舉報人之日起1周內未領取獎金的,視為自動放棄。

4、以下情況不列入獎勵範圍:

(1)匿名舉報人;

(2)對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舉報人;

(3)舉報人未提供有效證明材料或不配合案件調查的;

(4)舉報問題已由相關部門立案查處的;

(5)從事該項工作的工作人員。

舉報獎勵應遵循的原則及要求

1、對舉報同一起渣土運輸處置違法違規行為,只獎勵第一舉報人,不得重複獎勵,舉報時間順序以受理舉報登記的時間為準,但其他舉報人提供的情況對查清該案件有直接作用的也可酌情給予獎勵。

2、任何單位或個人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資金的,取消其獎勵資格;已經獎勵的,收回獎金並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3、舉報人反映的情況應真實客觀,並有協助查明違法行為的義務。故意捏造、誣陷或製造事端、惡意舉報、嚴重擾亂公務的,交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舉報受理、處罰、獎勵等相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對泄露舉報人情況、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文章來源 揚州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