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府為名者,開封府應該是空前絕後——無論是唐時的西京京兆府,還是明清的北京順天府、南京應天府,可能都不及北宋東京開封府的輝煌。
最為根本的原因在於,北宋的府和唐、元明清的府地位不同。
府,起源於唐開元年間,為了突出某些行政區劃的特殊地位,就將其從"州"升格為"府"。設立之初,有西京(中京、西都)京兆府、東京(東都)河南府、北京太原府、西京鳳翔府(短暫稱西京)、南京成都府(安史之亂後,短暫為南京)等,大多是唐起源之地、中興之地,後來就順勢取代州成為縣的上一級政區。
到了北宋,仍然沿襲了唐時的府縣(州縣)兩級制,但與唐時有著較大的差異。尤其是在唐中葉以後,原本只具有監察功能的"道",權力進一步擴大,且有了固定的辦公駐地,遂成為總攬軍、政、財、倉等為一體的行政區,是府的直接上一級行政區。因此,府是處於道與縣之間的二級行政區劃,要看上官(節度使、經略使)的臉色行事。
而北宋的府則並非如此。按照北宋的制度,雖然在府之上,也設立了一個機構——"路",但其權力、地位均不如"府",甚至也不如"州"。為了確保中央對權力的控制,同時方便物資、軍隊等方面的調控,"路"沒有總攬事務的長官,而是將事務分為四份:
掌管財賦與物資轉運的"轉運司",簡稱漕司;掌管軍事與民政的安撫司,簡稱帥司;掌管司法刑獄的提點刑獄司,簡稱憲司;掌管常平倉與貸放錢穀的提舉常平司,簡稱倉司。
其中,轉運司的長官為"轉運使",是名義上的一路之長,但權力十分有限,且受到圍運使與轉運判官的制約。也沒有自己的辦公場地,只能在自己地盤上的府州之間奔波。
而"府"雖然看似位居"路"之下,但卻是一個獨立的行政區,可以直接向中央彙報,不需要經由轉運使"上傳下達"。其長官為"府尹"、"知府"、"判官"等,"府尹"是名義上的一府之長,"知府"是真正意義上的一府之長,"判官"則是制約知府的佐官,其政治地位通常要高於"轉運使"。
到了元明清時期,府往往也有直接上級,元時為"行省"(元時比較複雜,也有直隸中央管轄的府州縣,但並非常態),明清則為總督、巡撫、布政使,上面頂著幾個上官,尤其是北京順天府、南京應天府的知府,日子最不好過,各種二三品大員都行走在自己的地界上,一不小心就得罪人。
有人也不禁會反問——北宋時期的東京開封府長官不也是如此嗎?百官雲集,不也得"伏低做小"嗎?
或許,還真不用擔心。如上所言,北宋的府上面沒有直接領導管轄,品級也往往也比較高,通常都是由高品官擔任知X府(州)這個差遣(北宋官制較為複雜,差遣代表實際上的權力,官則代表著品級地位,按照年限功績會轉遷)。
我們以包拯的履歷來看,他在中進士之後,曾以低品官擔任過京東、陝西、河北等路的轉運使,後來以龍圖閣直學士的身份才能夠"知瀛洲、知揚州,權知開封府"。
而北宋時期,在黨爭中失敗的一方軍國重臣,在丟掉中書平章事(宰相)、參知政事(副相)、知樞密院事等官職之後,通常都會被補償一個知府或者知州,而非轉運使,這也從側面反映出府(州)的地位之高。
那麼,位於東京城的開封府地位只能更高。除了如包拯這個以龍圖閣直學士的身份擔任知開封府之外,像北宋名臣歐陽修、司馬光、寇準、范仲淹、宗澤、蔡襄等均曾以不同的官品擔任過(權)知開封府。
而開封府名義上的長官——開封府尹,地位更非旁人能比。看看擔任這個官職的都是些什麼人——宋太宗趙匡義、宋真宗趙恆、宋欽宗趙桓、秦王趙廷美、許王趙元僖,清一色老趙家人,在外人看來,還有"儲君"之位的含義。
開封府不僅地位高,權力也很大,凡是涉及到東京城的民生、詞訟等行政事務,無一不在其管轄之下。而在當時,東京城是國際上出了名的大都市,常住人口超過百萬,大大小小的事務十分繁多,各個階層的人都有,各種矛盾錯綜複雜。所以,位高權重是指開封府能夠處理繁重事務的底氣。
比如,包拯在擔任權知開封府期間,為人剛嚴,被稱為"包青天",後來的戲曲中有《鍘美案》等突出其不畏強權、敢於伸張正義的特徵,雖然多了幾分"戲說"的成分,但也從中可以一窺開封府的權力地位。
實際上,開封府的地盤不僅僅局限於開封城,除了縣治在開封城的開封、祥符兩縣外,還有尉氏、陳留、封丘、中牟、陽武、延津、長垣、東明、扶溝、鄢陵、考城、太康、咸平等15個縣。其中,開封、祥符為"赤"縣,其餘為"畿"縣,人口眾多,政務複雜。所以,開封府是北宋當之無愧的"首府"。
並且,隨著包公案、楊家將等戲曲的流傳,也讓開封府變得人盡皆知,從而造就了中國歷史上獨一無二的"開封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