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
長春高空拋物致死案
新進展
高空拋物的周某
被核准死刑
立即執行
10月21日,受害人小婁的家屬稱:「這個結果在意料之內,但聽到核准死刑的消息還是忍不住地流淚。」
2023年6月,28歲女子小婁從外地來長春探望朋友,她在紅旗街一夜市小吃街被周某高空投擲的磚頭砸中不幸離世。經查,拋磚者周某曾多次高空拋物。
同年12月13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高空拋物致人死亡案,高空投擲磚頭者周某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周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據悉,長春市檢察院指控,被告周某(2000年出生)因不能自食其力,產生厭世、仇視社會情緒,遂預謀採取從高層建築物上多次投擲磚頭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員生命。6月22日21時至23時許,周某在朝陽區紅旗街某公寓32樓樓道窗戶和樓頂天台等位置,先後向地面人群投擲八塊磚頭,其中一塊磚頭擊中被害人小婁額部。
周某拋磚公寓樓道堆放的磚塊。圖片來源:中國新聞周刊(受訪者提供)
在此之前,2023年6月17日16時30分許,周某在紅旗街某公寓3310室窗戶投擲兩桶5升桶裝水,後續又再次投擲三罐未開封可樂,兩次投擲均有人被砸中。
經法醫鑑定,周某涉案時無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至於其高空拋物的原因,周某曾供述:「我活著沒意思,想要跳樓,但是跳樓時又害怕」「想死不敢跳樓,所以想扔磚頭砸死人,砸到誰算誰,之後被公安機關抓走後執行死刑」。
此前的公訴意見認為,應當依法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周某定罪處罰。周某犯罪動機、行為手段惡劣,社會危害性大,雖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周某到案後、庭審過程中沒有表現出歉意和悔意,建議對其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周某(庭上)說就是想死,又不敢往下跳,就想砸死別人來求死,6天扔了十幾次」,被害人家屬表示,「希望判決結果能給這類事件一個警示」,後續將繼續追究物業等相關方責任。
共同守護「頭頂上的安全」
高空拋物
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製造的悲劇不勝枚舉
高空拋物拋掉了對生命的敬畏
也將自身拋向違法犯罪深淵
任何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對他人造成傷害,必難逃法律嚴懲
罪當其罰,警示震懾
治理高空拋物
既需嚴懲,也需嚴防
共同守護「頭頂上的安全」
來源:中國新聞社、中國新聞網、中國新聞周刊、 人民日報、澎湃新聞
編輯:莫曉蘭
校對:王國棟
校審:余運煒
來源:中國新聞社、中國新聞網、中國新聞周刊、 人民日報、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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