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紅十字會聯合省文明辦等七部門印發《關於無償獻血者、捐獻造血幹細胞志願者、遺體和人體器官(組織)捐獻者及其配偶、直系親屬優待政策的通知》,明確對無償獻血者、造血幹細胞捐獻者、遺體和人體器官(組織)捐獻者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優待政策。
《通知》規定,無償獻血者、造血幹細胞捐獻者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依法享受醫療用血優待。無償獻血奉獻獎金獎獲得者、捐獻造血幹細胞志願者在參加省級「青年五四獎章」「三八紅旗手」等評選活動中,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並納入「紅十字博愛送萬家」慰問對象。捐獻者所在單位參加「文明單位」「青年文明號」等各級各行業活動評選中同等條件時優先考慮。無償獻血者、造血幹細胞捐獻者憑個人相關證明可免費遊覽政府投資主辦的公園、旅遊風景區等,乘坐城市公共運輸工具時按規定減免部分費用,優先享用城市公共服務。
《通知》明確,設立人體器官捐獻者困難家庭救助基金,對器官捐獻困難家庭給予相應的醫療服務優待、人道關懷及救助;符合資助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捐獻者子女,按規定納入資助政策範圍。
來源:新甘肅·每日甘肅網
編輯:劉俊傑
審核: 李延昀 終審:李增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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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98ecc6f5de390148a552f5ad3d6d220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