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底線》,對於結尾有八字感受,棄之可惜,食之無味。
我是從第一集追更到四十集的觀眾之一,關於最後三集,我的表達慾望迅速下降。
和前面的案件相比,最後案件主要講的是跨國公司TAG受賄案。視野大了,人物多了,劇情也有些飄了。
舒蘇的母親金阿芬成為影響事件發展的線索人物。
起初是金阿芬和艾米的較量,然後是金阿芬和漢斯的較量,最後是金阿芬和簡佳的較量,層層加碼,將金阿芬作為敘事推動力,最終撬動TAG受賄案。
這樁受賄案有多大呢?
TAG需要繳納55億的罰金。
想要彰顯我國是法治國家沒毛病,但是,用金阿芬作為TAG案件的敘事推動機,這個設定太無力了。
本來就是個偷名牌包的盜賊,成功反咬漢斯,拿到一筆賠償金,小人物搞出大風浪,這事兒已經夠神話了。
後來金阿芬主動要求對方拿出300萬,兜售漢斯的受賄證據。
拜託,金阿芬是沒文化,但她不是沒腦子。她和有專業背景的簡佳做交易,就沒有意識到這背後的風險嗎?
跨國公司受賄案,本來是個塊大餡,金阿芬這個餃子皮包不住。
《底線》的優點是用一些現實題材改編的案件,展現不同利益方的碰撞,藉此描摹世俗人心。最後三集不好看,完全是編劇駕馭不了這麼大的題材,人物懸浮,編劇寫飄了。
金阿芬背後有舒蘇,簡佳背後有葉芯,法治人員勸母親從良,這是編劇在要傳達大義滅親才是人間正道。
問題是,金阿芬更像個失智的瘋子。簡佳的三板斧也不夠瞧,像簡佳和葉芯的和解線,設定太強行了。
簡佳說她對贏有執念,源自於當年她打官司輸了,失去了女兒的撫養權。
後來,她出國忙工作,沒有搞好和女兒的心力,於是,這麼多年來,母女關係一直不好。
這個藉口比我們老闆的大餅還要虛假。
像方遠這樣的律師,總能迅速找到突破口,通過滿足別人的真實訴求,與人迅速拉近關係。
簡佳有頂級律師的光環,卻沒有和女兒搞好關係的口才,強行給她灌入社會主義達爾文價值觀就是很糟的處理。
這個設定也有《底線》先天不良的敘事邏輯,法官才是一流人才,律師不是。
簡佳如此,徐天也是這樣。像徐天那種自帶金光的雙證律師,從頭到尾就沒有贏過幾場官司。第四十集還有個細節,葉芯說金阿芬請的法援律師很厲害,辦過很多大案子。
而這個法援律師,極可能就是徐天(此處僅為推論)。
如果真的是徐天,那麼徐天真的是《底線》中最怨種的律師了。
金阿芬擁有跨國公司的諒解書,也並沒有拿到那筆300萬巨款(簡佳明確說過,是錢貨兩訖)。
她被判十年是因為她敲詐艾米和馬漢斯。而她敲詐勒索的數額頂天也就20萬( 包10萬元6月工資),她被判十年有期徒刑10萬罰款,屬於頂格處罰了。
且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關於詐騙罪的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 數額較大的,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其中,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在刑法中分別被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退一萬步講,即便金阿芬的法援律師不是徐天,那麼律師更像草包的創作邏輯依舊存在。
律師不如法官,是獻禮劇的創作邏輯。但能這樣明目張胆黑律師,我也是佩服《底線》的勇氣。
當然,《底線》大結局還是有亮點的。
結尾處,方遠組局請葉芯周亦安,羽菲徐天吃飯,用的是首尾呼應的敘事手法。
它呼應的是第一集張副院長的生日宴。
張副院長的嘴似乎開過光,他想要的結果,在最後一集都實現了。
張副院長說周亦安再堅持一下,就能接他的班。他也希望羽菲能找到好老公。
這些在最後一集都統統實現了。
周亦安卻和方院長恰恰相反,是毒奶一樣的存在。
他在張副院長的生日宴上說,希望永遠不要被投訴 ,少二審判決。這段話的剪輯也特別靈。明明是周亦安給張副院長的祝壽詞,鏡頭卻切給了方遠,後來方遠還真的被投訴,經歷了二審判決。
這徒弟,有毒啊。
周亦安似乎也意識到自己的毒奶體質,在第四十集的聚餐上,他向師父敬酒,只是說「敬我們最辛苦的師父」,不敢再加什麼吉祥話。
方遠說「越來越好」,真的比周亦安說得更符合he的結局。
如果周亦安再像第一集那樣說吉祥話,方遠的擔驚受怕,葉芯未必懂,但我們能懂。
《底線》正式結束了,如果拍第二季,你還會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