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從裁判文書找出這些個保法實用案例
下了單就接到詐騙電話、老顧客被大數據殺熟、鄰居的攝像頭對著自家門口?如今,這樣的個人信息泄露事件仍是層出不窮,儘管許多人認為自己對此無可奈何,但實際上已經有人拿起新的法律武器,成功維護了自己的權益。
2023 年 11 月 1 日是個人信息保護法(下稱「個保法」)施行兩周年。兩年間,裁判文書網上公布了 80 余篇個保法相關的文書。澎湃美數課從其中篩選出 27 個普通人使用個保法維權案例,為你整理出一份個保法實用指南。儘管這 27 個案例並不能涵蓋所有情況,但仍能帶我們一窺普通人是如何用個保法來面對這些侵害情況。
騷擾電話,最煩了
即使很多人已經習慣了自己的個人信息在「裸奔」,但你可能難以想像到,個人信息受到侵犯的方式會如此多樣:想交個社保卻發現有人占用了,去售樓處看個房卻被拍下人臉……
如果說到其中最討厭的方式,騷擾電話必定榜上有名。面對無人能躲的營銷電話或簡訊,你可能覺得自己除了拉黑名單外就別無辦法,但有人就成功告贏了打騷擾電話的公司,甚至還讓對方賠償了自己 3500 元並賠禮道歉。
不只是營銷電話,由於個人信息被濫用甚至盜用所帶來的各種困擾,都有人用個保法來嘗試解決。商家不經我同意就在群里曬自己的訂單和微信號?網站不肯提供屬於自己的個人信息?網購後就接到了詐騙電話?感覺自己有被「大數據殺熟」而在遊戲里受到不公正對待?27 份文書數據提供了這些起訴可能性。
除了線上,在線下場景中,無論是工作還是住處,可能也存在個人信息被侵害的情況。
2020 年 8 月,家住北京的楊女士發現鄰居王先生在屋外裝了八個攝像頭,她認為這些攝像頭能監控到自家的院子、車庫,使得自己和家人的全部軌跡信息暴露無遺。隨後,她多次向物業、市政熱線等各種途徑要求鄰居調整攝像頭,但結果均不理想,於是選擇告到法院。
「被告違背原告本人意願安裝 8 個攝像頭,是對原告隱私權的恣意侵害,使得原告及其家人現在進出自家家門都是被告可以即時監控到的,使得原告及其家人痛苦不堪,嚴重影響原告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在相關文書中,楊女士如此說道。
對此,法院援引民法典和個保法的規定,認為攝像頭拍攝到的信息,與楊女士的私人生活習慣以及家庭、財產安全等直接關聯,屬於法律規定的隱私範疇,判令王先生拆除所有攝像頭。
不過,並非所有的起訴都會得到法院判決的支持。
這一方面是因為有些訴求並不合情合理,例如楊先生貸款後沒有按時還款,發現銀行向徵信中心報告了自己的不良徵信記錄,認為銀行報告前沒有事先告知他。而法院最終判定,銀行沒有過錯,記錄客戶的不良信用記錄是銀行的法定職責或者法定義務。
另一方面,也和我們在遭遇個人信息被侵害後,能否做到以下這些事情有關。
想用個保法維權?
請記住 3 招
在梳理這 20 多份普通人用個保法來維護自己權益的案件中,我們發現,同樣都是告營銷電話,有人可以起訴成功,有人卻以失敗告終。
比如,許先生多次收到京東的營銷簡訊,於是一紙訴狀告上法院,但法院認為京東是合法獲取用戶註冊的手機號,三則營銷簡訊的內容都是推薦電商優惠活動,屬於合理行為,另外用戶也可以自行關閉簡訊推送的設置。
而在賈先生告贏騷擾電話獲賠 3500 元的案件中,他不僅收集了通話記錄和錄音,還向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打騷擾電話的公司,市監局發現這家公司使用軟體自動生成手機號,未經他人同意就撥打營銷電話,這些都成為了訴訟時的有力證據。
從 27 份文書的勝訴情況來看,個人想維權成功,需要注意保留證據,及時起訴以避免損失擴大,同時在遇到他人擅自使用自己的個人信息時明確拒絕,也能成為日後起訴的依據。
目前個保法僅生效兩年,關於個人信息糾紛應如何判決,各地法院仍在探索中。清律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熊定中認為,「每個法院可能對於個保法執行方式和邏輯的理解不同」。
在一起起訴信貸業務營銷電話的案例中,許先生在廣發銀行辦理信用卡後,接到了該銀行的信貸業務推銷電話。而銀行的說辭是在辦理信用卡時,簽訂的客戶協議中就含有授權銀行進行信貸產品推介的內容。最終,法院認同了廣發銀行的說法,認為簽訂客戶協議,意味著銀行獲得了許先生的同意。
而熊定中對此則判決持保留態度,他認為,「如果是明示且以足夠清楚的方式獲得了同意,那確實是有效約定。但一般來說僅僅是在用戶協議中出現的話,這個約定效力是有問題的,並不是只要寫在協議中就一定生效。」
對於普通人用個保法起訴的建議,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聯合創始人麻策認為,個人信息保護目前仍有大量疑難場景,「我們鼓勵個人依法維權,但涉及到前沿案件時,仍建議尋求數據合規律師等專業人員的建議」。
熊定中建議,個人起訴的難度和成本都非常高,可以向工商機關或工信部等監管部門投訴舉報,或者多向消費者協會、檢察院反映投訴要求,以此啟動公益訴訟。
這些信息和場景,
也跟個人信息有關
上述案例涉及到的個人信息更多是集中在個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手機號,但實際上個人信息的含義十分廣泛。
像是指紋、聲紋、醫療健康信息等,也都是個人信息,個保法同樣可以給予保護。
隨著時代的變遷,這些個人信息會在新的場景下被使用,甚至侵權。
遊戲玩家張先生就認為他在遊戲里遭遇「大數據殺熟」,於是向網易遊戲發起訴訟。據相關文書,張先生充值了 4700 多元,掉落道具的等級卻不高,和其他充值兩三千元的玩家差不多。他認為,這背後並不是「運氣」問題,而是他被大數據「殺熟」了。但法院最終認定,張先生的遊戲道具掉落情況符合公示機率,其他玩家也是類似情況,「殺熟」的情況並不成立。
判決書援引了個保法中關於「自動化決策」的條例,認為張先生並沒有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不符合個保法中說到大數據「殺熟」。個保法規定,禁止信息處理者對個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不合理的差別待遇。
個保法不僅對這種新式場景有所規定,還為普通人提供了更多關於個人信息的權利,比如個人信息查閱複製權——個人有權要求信息處理者提供一份自己的個人信息。這也是國內首次明確個體的查閱複製權。
2021 年,周女士就行使了這樣的權利。她在接到詐騙電話後,擔心是平台泄露了自己的個人信息,於是向唯品會要求一份電子版的個人信息副本,想知道平台都擁有自己的哪些信息。與唯品會溝通無果後,周女士起訴法院後才成功。
個人隱私信息之外,公開可查的信息也不是隨便就能使用。如今,為了方便快速地收集大量信息數據,許多公司會通過「爬蟲」的手段來獲取公開信息,但如果處理信息的方式不正確,「爬蟲」行為也可能會造成侵權。
此前引發律師行業譁然的「法先生」事件,就是典型案例。2020 年 8 月底,「法先生法律大數據」平台被多名律師控訴未經律師本人許可,收集律師信息用於律師業務評價和中介推薦服務。
此前「法先生」平台上的展示介面。圖片來源:潘均律師公眾號
根據判決書,廣州網際網路法院在一審判決中認定,該平台針對已公開個人信息的處理行為不屬於法定的合理範圍。最終,法院判決該平台在其公眾號發布致歉聲明,並和律政公司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 3000 元。
「核心問題在於在處理公開個人信息時,超出了律師對於自身信息公開的目的,而做了錯誤律師畫像處理,這些行為均可能誤導公眾,並對律師個人發生影響,違反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要求。」麻策如此解釋這個案例。
儘管並非所有起訴都能成功,但正如一篇文書中提到的,起訴者能夠拿起法律武器維護個人信息權益已經很不容易,「只有更多的民眾意識到個人信息權益的重要性,能夠積極合理合法地主張權利,才能充分實現法律保護個人信息權益的目的,也才能督促個人信息處理者不斷提高、完善在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的合規措施、安全保障程度。」
作者:陳志芳 實習生李心玉
設計:衛瑤
編輯:陳良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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