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篇關於第十八、十九集的評論。
本文沒有統一的主題,只是從三部分解讀這兩集的主要劇情。
先說第一部分,慶志更像是幫助慶來找工作的幕後推手。
相信有人看到這句話,就會以為我胡說八道。
下面我將論證上述觀點。
慶來無法理解,為何慶志明明沒有請求許家幫忙,卻謊稱他已經向徐家尋求幫助了。
原因很簡單,只要這樣吊著慶來,慶來才會傻乎乎去見亞妮爸(在此之前,慶志發現同學那條路走不通)。
事實上,憑藉慶志給的信息,慶來才順利見到亞妮爸。換而言之,如果沒有慶志提供的信息,慶來很難見到亞妮爸。
慶來親自去找亞妮爸的那一天,給慶志打電話,他順利得到亞妮爸所在的部門。
慶來問他時,慶志說「組織部的」。
慶志脫口而出,這個細節太好了。
慶來主動向慶志打聽亞妮爸的詳細信息,以他的聰慧,他肯定立刻明白慶來的目的。
慶志嘴上說不希望給亞妮爸送禮,也不想帶慶來見他,然而,他卻會毫無顧忌與慶來分享亞妮爸的信息。
他對慶來撒謊說對亞妮爸提了一嘴,確實給了慶來希望。
我在分析第14集時,就提到慶志特別會說話,說話的目的性很強。
慶志媽催慶志結婚,此時慶志的對話對象是慶志媽。當慶志解釋沒錢買房就沒法結婚時,他的對話對象直接變成了王友德。
慶志這樣做,就是因為他明白王友德擁有最高權力的財產支配權。只有說服他,慶志才能啃老買房。
此一細節看見,慶志是把控人心的高端玩家。
就在慶來找亞妮爸的那一天,慶志去許家見亞妮爸,得到了他想要的結果——慶來的工作,交給我。
乍一看,這是亞妮爸出於無奈的被動之舉,細品後,你會發現這是慶志給亞妮爸做的局。
如果你看劇足夠仔細,你會發現慶志忽略隱藏了一個關鍵的信息——他一直沒有提到,慶來之所以找他,是因為他欺騙慶來讓亞妮爸幫忙了。
這就是慶志的分寸感。
站在慶來的角度看,他主動找亞妮爸,就是因為他相信慶志已經給亞妮爸打過招呼。他以為主動給亞妮爸送禮,亞妮爸看在慶志的面子上,就能幫他解決工作問題。
站在亞妮爸的角度看,他不知道慶來要找工作的事,慶志也沒有給自己提過。
他當面回絕了慶來,就是因為他覺得慶來太莽撞了。這還沒有正式結為親家,就開始攀人辦事。
慶來被慶志騙了,於是他很生氣。然而,亞妮爸卻很開心。
對慶志來說,只有這樣做,他才能幫助慶來找到工作。
邏輯是這樣的,慶志欺騙慶來讓許家幫忙,一則給慶來主動找亞妮爸提供了可能,二則,讓亞妮爸看到他很懂事。
慶志在亞妮爸面前說,他不可能不管哥哥。他再一次憑藉知恩圖報的農家子弟形象感動了亞妮爸。
因為亞妮爸就是這樣的人,信奉苟富貴勿相忘的價值觀。在這一刻,他與慶志深深共情了。
發現了沒,慶志這樣搞簡直是一箭雙鵰啊。
他既藉助許家的人脈,幫助哥哥找到了工作,也能收穫亞妮爸的好感——沒有親口向他親情,體會他的難處。
慶志真是搞ZZ的好手。
說了這麼多,你就明白慶志不可能為了慶來親口向許家求情的原因了。
一旦他親自求情,許家就會感到恐慌——還沒有正式成為一家人,就有人想要利用他們的政治資源。
徇私情,本來就是保住政治地位的大忌。
慶志明白,慶來不懂,因為他是農村人,接觸到的是萬善堂和萬傳家,認為政治資源可以像性病一樣,可以通過肉體關係傳給親人。
說說第二部分,何幸福月薪1500,買不起亞妮的一件短袖。
在第18集,幸福在律所做勤雜員,月薪1500元。慶來還抱怨工資低,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幸福和慶來結婚是2009年,兩人進城是2010年,我特意去查了安徽統計局發布的《安徽省201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萬家莊是虛構的,只是安徽的小村莊)。
看到下面的數據,城鎮人口的人均年收入是15788元,每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300多元。而農村居民的人均純收入是5285元,每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40元。
幸福和慶來都是農村居民, 即便萬家村是明星致富村,幸福能在城市拿到1500元的月薪,不至於遭到慶來的嫌棄。
幸福知道亞妮的出身好,但應該不會明白,她一個月的收入也買不起亞妮的一件短袖。
亞妮和父親聊天時,她穿的是Thom Browne。
這是一個奢侈品品牌,普遍價格也得好幾千塊。
《小敏家》里,陳卓看到陳佳佳有一件新買的白襯衫,直呼「真貴,你媽可真有錢。」
陳卓沒有說價格,但我們從細節看出,陳佳佳的白襯衫就是湯姆布朗的。我當時還查了下陳佳佳的那一身行頭,至少2萬塊。
《幸福到萬家》的時間背景是2010年,此時的亞妮已經是奢侈品品牌的用戶了。
慶志和亞妮之間,始終存在一個看不見的階層鴻溝。兩個人的家庭出身不同,消費觀念是不一樣的。
當然,對有錢人來說,奢侈品只是平價用品。
奢侈品最大的價值就是利用價格壁壘,它能讓有錢人得到人無我有的優越感。即便幸福知道自己一個月的工資也買不起亞妮的一件短袖,她也不會自卑自賤。
一個有自尊心的人,不會為了穿不起名牌而自輕自賤。
名牌服裝有標價,自尊無價。
最後說說第三部分,亞妮媽是捍衛亞妮和慶志愛情的推手。
亞妮媽確實精明,她看清王慶志就是個付出少索取多的坑貨。
但是,她不知道自己越反對,亞妮和慶志的關係就會越親密。
因為亞妮媽的存在,亞妮和慶志就進入了一種羅密歐與朱麗葉效應。
棒打鴛鴦確實會讓戀人分手,但也很多戀人,因為父母的反對,他們會愛得更深。
對此,美國心理學家布萊姆還做過一個心理學實驗,測試不同壓力條件下,人面對不同選擇的不同心理。
他發現,當一個人自願選擇時,人就會增加對選擇對象的喜歡程度,當一個人在高壓力條件下,被迫作出某種選擇時,就會有抗拒心理。
為什麼會這樣?
因為我們都希望自己能夠獨立,做自己的做人,而不希望當別人的傀儡。
亞妮媽希望亞妮和慶志分手, 為亞妮擇偶營造了高壓環境,這激發了亞妮的抗拒心理。亞妮媽越阻止,亞妮享受到自主選擇的快感就越多。
這種抗拒讓他們感受到愛情的激情。
拋開布萊姆的心理學實驗,你有沒有這樣的體會,當你越難得到一件東西時,這件東西在你心中的地位就越高,就越有吸引力。當你越輕易得到一件東西時,它對你的吸引力就越低。
亞妮媽用死相逼,都沒有拆散慶志和亞妮,反而讓他們的感情更加親密。
根本原因就是亞妮媽提高了兩人的愛情難度,她在無形之中讓亞妮感受到慶志的難得,於是慶志對亞妮來說更加具有吸引力。
如果真心反對慶志當自己的女婿,她就應該順著亞妮的想法,理解她不要反對她。
亞妮和慶志本就有太多很難磨合的地方,比如兩人的消費觀就很不一樣。亞妮能穿幾千元一件的短袖,為了買房掏空家中賠償款的慶志,很難理解亞妮的消費觀念的。
於是,在他的要求下,亞妮只好定了一套九千塊的窗簾。
我不否認亞妮和慶志是一對相愛的戀人,但他們這種戀愛模式未必能夠換回一個和諧相處的婚姻。
兩人在消費觀上的差異,就能看出他們的隔閡。張愛玲就調侃那些相信愛情甜蜜就等於婚姻幸福的人。
有一個人逛了廬山回來,帶了七八隻罈子,裡面裝滿了廬山馳名天下的白雲,預備隨時放一些出來點綴他的花園。為了愛而結婚的人,不是和把雲裝在罈子里的人一樣傻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