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修訂11種門診特殊慢性病鑑定標準

2021-04-30     新疆網

原標題:烏魯木齊修訂11種門診特殊慢性病鑑定標準

烏魯木齊修訂11種門診特殊慢性病鑑定標準

縮短病史要求、取消用藥記錄要求,更加貼合臨床工作實際

新疆網訊(記者史傳芝)烏魯木齊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若患有高血壓想要申報門診特殊慢性病的,將能更快享受到相應的報銷待遇。這得益於對11種慢病鑑定標準的調整。

這11種慢病包括:高血壓2期(含2期)、甲狀腺功能減退、甲狀腺功能亢進、慢性腎炎、腎病綜合徵、慢性腎功能衰竭、糖尿病、糖尿病併發症、癲癇、帕金森和阿爾茨海默病。

4月29日,市醫療保障局幹部走進烏魯木齊市友誼醫院,現場宣傳我市調整部分門診特殊慢性病鑑定標準相關情況。

黨史學習教育開展以來,市醫療保障局把學習黨史與幫助解決參保人員在醫療方面反映強烈的「急難愁盼」問題結合起來,紮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列出為民辦實事清單,增強黨史學習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針對參保人員反映的「在辦理特殊慢性病過程中,因為病史和用藥記錄等方面的要求,等待時間長」等問題,市醫保局立即開展調研,梳理特殊慢性病政策文件,在廣泛徵求醫療機構、鑑定專家意見建議和組織臨床醫療專家充分討論基礎上,組織門診特殊慢性病鑑定醫療機構專家,在《關於印發〈烏魯木齊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慢性病鑑定標準〉的通知》(烏醫保[2019]68號)的基礎上,對參保人員意見集中的11種門診特殊慢性病病史和用藥記錄等要求進行了調整。

烏魯木齊市友誼醫院內分泌科主任謝梅,參與了鑑定標準修訂的專家討論和評定諸多環節。

「修訂調整後的鑑定標準更加貼合臨床工作的實際。」謝梅說,可以提供實驗室檢查和病理學檢查說明其病程的,不再限制病史和用藥記錄;腎病綜合徵的患者病史要求從一年減少為三個月,還取消了半年用藥記錄的要求,這都讓患者可以更快速地辦理門診特殊慢性病,及時享受到相應報銷待遇,減輕患者門診就醫結算的經濟壓力。

市民李堅的媽媽定期要做腎透析,他說:「我媽辦了特殊慢性病以後,每次四百多元的透析費用自己只需要付60多元,極大地減輕了家裡的經濟負擔。」

市醫療保障事業發展中心黨支部書記、主任張莉說,對部分門診特殊慢性病鑑定標準進行修訂,是從事實出發,尊重醫學臨床的客觀檢查,既增強了基本醫保門診保障能力,也減少了慢性病患者在申報門診特殊慢性病過程中的等待時間,同時還減輕了患者門診費用負擔。

調整後鑑定標準的變化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部分門診特殊慢性病對病史的要求,原需一年病史的縮短為半年,原需半年的縮短為三個月;取消部分病種對用藥記錄的要求;對可以提供實驗室檢查和病理學檢查說明其病程的,不對病史和用藥記錄進行限制。

張莉提醒,這裡所說的病史,包含病歷中記錄(住院病歷、門診病歷)的既往史及相關主訴;原鑑定標準中的未在此提及修改的細則保持不變。

我市醫保參保人員患特殊慢性病確需門診治療的,可到具有特殊慢性病診斷資格的定點醫院醫保辦公室進行申報。

目前,我市具有特殊慢性病診斷資格的定點醫院有24家,涵蓋了我市範圍內所有三級綜合性醫院和中醫醫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8gLzIXkB9wjdwRpv5ON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