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通報!黑狗主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23-10-17     琅琊新聞網

原標題:剛剛通報!黑狗主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10月16日,網傳四川崇州一小區兩隻狗撲倒並撕咬2歲女童,女童受傷嚴重,引發關注。剛剛,官方發布情況通報。

    此前消息

    女童已轉至華西醫院接受治療

    右腎受傷較嚴重

    據媒體17日報道,受傷女童母親表示,女兒已轉至華西醫院接受治療,轉院時她第一次看到女兒,一直處於昏迷狀態。因女兒還在重症監護室,沒辦法探視。醫生說孩子生命體徵平穩,但右腎受傷較嚴重,需要做進一步檢查,治療費用較高昂。

    視頻截圖。來源:九派新聞

    女童的會診醫生、華西醫院泌尿外科副主任醫師朱育春在社交媒體上講述了救治女童的過程,稱女童身上有20多處撕咬傷,最長的有8厘米,讓他「不能直視」。

    朱育春指出,目前最大的危險來自女童腹膜後右腎損傷及它所形成的血腫,當時經過華西團隊以及當地醫院五六個教授一起討論,一致認為如果現在做手術去探查右腎,丟腎的機率非常高,所以最優的選擇應該是保守治療。

    此外,由於傷口特殊,不能一期縫合,大面積暴露的皮膚裂傷的創面,有可能帶來致命的水鹽電解質紊亂及蛋白的流失。但好在小朋友生命體徵平穩,目前各項指標沒有出現嚴重的危急值。

    朱育春最後提醒:「養狗一定要牽繩,真是為了不讓悲劇重演。」

    律師解讀

    黑狗主人最高面臨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律師胡磊表示:「從承擔民事責任的角度來說,相應的視頻完整記錄了女童遇襲的全過程,可以清晰地看出受害者一方沒有法律規定的故意或重大過失。按照民法典,飼養人或者管理者一方應當承擔全部的侵權責任,可能需要進行民事賠償。」胡磊說,在司法實踐中,民事賠償一般是包括賠償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費用。

    除了民事責任外,胡磊進一步告訴記者,如果後續女童的傷情構成了重傷或重傷以上,那麼飼養人或者管理者除了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以外,還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造成了他人重傷或者死亡,均應以過失致人重傷罪或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責任,最高可以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體到這件事情來說,如果有證據能夠證實狗主人明知肇事犬只有可能造成他人重傷、死亡等後果,但仍然不採取措施約束犬只或者採取的措施不夠,造成了該犬在居民小區內肇事、肇禍。那麼,從過失致人重傷罪或死亡罪的犯罪主觀故意層面,就已經成立了。」胡磊介紹,若女童後續的傷情到達到了重傷或重傷以上的條件,那麼狗主人的行為就可能會構成犯罪,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或過失致人死亡罪。按照刑法關於前述兩個罪名的規定,最高將會被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琅琊新聞網頻號」上新啦

    來源:今日崇州、央視網、九派新聞

    編輯:小C 審核:徐帆 終審:丁文成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領導說了

    1個=1個雞腿!

    1個工資就漲五毛錢!!

    小琅這個月全靠你們點+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8ac66aadc5c9cac34222dc7ee455f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