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黃鈺 陳葉欣 郝萍 實習生崔甜
「誰能想到這是假連結?」一篇假冒媒體的文章,讓轉發的網民莫名捲入輿論漩渦。
10月5日,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通報:近日,網傳題為《低俗炒作博眼球,曝「瓜」文化不可取》的文章,系不法人員假冒媒體名義杜撰並上傳網絡。
人民網《人民直擊》記者實測發現,有「商家」聲稱200元一條,可假冒權威媒體發稿,亂象背後已然形成完整「灰產」鏈條。多名專家表示,有需求、違法成本低、取證難等綜合因素使得「灰產」鏈條難以斬斷;企圖操控輿論、從中獲利的行為性質惡劣,危害深遠。
仿冒媒體發文連結仍然在售
近日,記者以「新聞發稿」等關鍵詞,在多個電商和社交平台檢索實測。在某社交平台一條「媒體投放渠道分享」的帖子下評論「需要發稿」後,記者收到10餘條私信,均表示有投稿渠道,價格幾十至數百元不等。
各類「發稿」廣告。電商、社交平台截圖
有兩名「商家」表示,仿冒的媒體發文連結有售。其中一名「商家」發來一條報價350元的仿冒A媒體發文連結。
記者對比發現,這條仿冒連結的主域名與A媒體名稱僅有個別字母的差別,媒體LOGO、相關欄目索引等要素一應俱全,點擊媒體LOGO和頁面底部的相關欄目,還能跳轉至A媒體官網。
「懂的人、做新聞的人看得出,不經常發的還真看不出來(是假的)。」該「商家」稱,在這樣的仿冒頁面發文,無需審稿,只要不發賭博等違禁的內容,沒有其他限制。
「商家」(左)表示提供仿冒連結、文章代寫和推廣服務。微信聊天截圖
另一名「商家」先後給記者發來兩條仿冒連結,並表示還有更多媒體可選,200元一條。記者對比發現,這兩條連結與前述仿冒邏輯相似。
其中,仿冒B媒體的連結頁面底部,設有全國網際網路安全管理服務平台和全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網際網路網站標識管理服務平台的查驗通道。點擊跳轉後,兩個平台的查驗結果分別顯示為「查找失敗!原因:無數據」和「您訪問的網站域名與標識證書中備案域名不符」。
該「商家」提供的另一條連結,仿冒的是C媒體客戶端頁面。被問及假頁面與真正在C媒體客戶端發布的文章有何區別時,對方表示,「輸入標題,在(真)客戶端里搜不到」。
最低成本幾十元或可批量「發稿」
炮製一條虛假的媒體發文連結成本幾何?不法人員如何從中獲利?記者在多個電商和社交平台諮詢10餘名主營「網站建設」的「商家」,多人表示可仿製媒體網站。
一名報價1900元的「商家」表示,除文章內容和原網站連結外,客戶無需提供個人信息、企業資質等其他材料,域名可由其代為註冊,媒體LOGO等元素也可從原網站獲取。
「商家」(左)表示無需個人信息、企業資質等即可仿製。微信聊天截圖
「『克隆』網站主要從域名和前端頁面實現對用戶的欺騙。」浙江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院長任奎分析,仿製網站的操作流程一般為:選定目標網站,設計和註冊相似域名,獲取目標網站代碼與資源,租用伺服器並搭建。「網站前端的代碼是開源的,不法人員簡單複製目標網站的源碼,就能實現外觀仿冒,技術門檻極低。」
「搭建一個網站最低成本只需要幾十元。」任奎表示,不法人員一旦控制了與媒體官網相似的主域名,就能通過替換部分代碼,重複利用,批量「發文」,進而獲利。
記者詢問,仿製成功後,上述量產「發文」的方式是否可行。有「商家」表示肯定,並稱屆時會交付源碼,按需求修改即可。
還有「商家」稱,不僅提供仿冒的媒體發文連結,還能代寫文章並推廣。「一條龍」服務的上游,是誰在提需求?
一名辦理過相關案件的公安系統人士表示,以往仿冒媒體連結的需求方多為企業,「通常在小範圍傳播」。
「試圖通過仿冒媒體發聲操控輿論,性質更惡劣。」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子告表示,近期事件中「灰產」與「飯圈」行為結合,危害更突出,「不僅侵犯媒體權益,擾亂網絡空間秩序,長此以往,更可能導致公眾判斷力下降、真媒體公信力減弱」。
「灰產」鏈條如何斬斷?
完備的「灰產」鏈條背後,各環節主體是否違法?亂象如何斬斷?
「若有意捏造或傳播虛假信息,需求方根據不實消息的類型以及影響,可能構成誹謗,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尋釁滋事等不同犯罪。」周子告認為,在電商或社交平台接單的「商家」,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仿冒媒體網站的「技術人員」可能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或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中央網信辦近日印發通知,部署開展為期3個月的「清朗·整治違規開展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專項行動。行動要求對仿冒、假冒新聞網站、報刊社、廣播電視機構、通訊社等新聞單位這一類突出問題進行嚴厲打擊。
多名專家表示,有需求、違法成本低、利潤高、取證難等綜合因素使得仿冒媒體發文的「灰產」鏈條難以斬斷。
前述公安系統人士透露,類似案件隱蔽於網絡之中,各環節主體之間可能毫無身份關聯,分散各地,偵辦過程中證據滅失的可能性大,辦案難度和成本都很高。
「不法人員可能通過匿名註冊域名、啟用動態IP、使用境外伺服器或虛擬伺服器等手段規避監管。」任奎建議,加強域名註冊審核和域名監管;健全全網的網站掃描引擎建設,加強信息共享。
浙江大學數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長高艷東表示,相關案件可能面臨著法律適用存在爭議,涉及數據量龐大、取證難,上下遊人員犯罪要件難認定等問題。「建議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界定網絡『灰產』的違法性質,加大打擊力度和懲處力度;同時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提高監管效率和準確性。」
此外,高艷東認為,在虛假聲量的製造中,作用關鍵但不易被追責的下游傳播者也應引起關注。「他們往往是傳播消息的『排頭兵』,但通常系個體行為,且數量巨大,很難深入追責。」
對此,多名專家建議,作為普通網民,應當保持警惕,不輕信未經證實的信息,不盲目跟風傳播;發現虛假信息或違法行為時,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對於已闢謠信息,及時刪除或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