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電動滑板車CE認證測試要求有哪些?

2022-06-29     華商檢測

電動滑板車作為新的共享代步工具,風靡了整個歐洲。而德國諸多城市也從今年上半年開始進駐了不同的共享電動滑板車公司。由於隨意停放,速度快,機動性好,已經成為大城市年輕人出門首選的代步工具了。那電動滑板車出口歐洲CE認證你們知道有哪些要求嗎?現在華商檢測來重點講解一下電動滑板車CE認證測試要求有哪些?

電動滑板車歐盟CE認證標準:

EN ISO 12100:2010 機械安全 - 用於設計的一般準則-風險評估及風險降低

EN 60204-1:2018 機械安全.機械電氣設備.第1部分:一般要求

EN 17128 Light motorized vehicles for the transportation of persons and goods and related facilities and not subject to type‑approval for on‑road use ‑ Personal light electric vehicles (PLEV) ‑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用於人員和貨物運輸的輕型機動車輛及相關設施,無需道路使用的型式認證-個人輕型電動汽車(PLEV)-要求和試驗方法

EN17128和EN15194的區別:

EN17128是個人用輕型電動交通工具(Non-type approval PLEV)的安全標準EN 17128也已進入EN 17128:2018終草案版階段。現在EN17128-2020標準適用範圍適用於個人輕型電動車輛,全部或部分由獨立電源供電,配備或不配備自動平衡系統,但從無人值守站租用的車輛除外。

EN15194:2017標準適用於鞍座高度可以調整到635 mm或更高一些的公路騎行電動助力自行車。

兒童電動滑板車EN17128:2020標準適用範圍:

EN17128:2020適用於全部或部分由具有或不具有自平衡系統的自給式電源供電的個人輕型電動車,但從無人值守站租用的車輛除外。

具有或不具有自平衡系統的個人輕型電動車,該自平衡系統完全或部分由具有100 VDC電池電壓的獨立式電源供電,帶有或不帶有輸入電壓高達240 VAC的集成電池充電器。

該標準草案不適用於:

a) 被視為玩具的車輛;

b) 車輛無自平衡系統,具有座椅;

c) 用於比賽的車輛;

d) 電動輔助循環(EPAC);

e) 打算在醫療護理下使用的車輛和/或設備;

f) 大速度超過25 km/h的電動車輛;

g) 額定電壓大於100VDC或240VAC的車輛。

它規定了與個人輕型電動車有關的安全要求、 測試方法、 標記和信息, 以減少第三方和用戶在打算使用時(即在製造商合理預見的情況下按原計劃使用和誤用)受傷的風險。

電動滑板車、平衡車速度不能高於25Km/h

主要電動滑板車類別Types of PLEV (Design elements)

類別最大設計速度 (km / h)座位具有自平衡系統1 類最高達 6 km/h無無2 類最高達25 km/h無無3 類最高達6 km/h具有或不具有有4 類最高達25 km/h具有或不具有有

電動滑板車部件的CE認證要求

部件需要滿足的歐盟標準或法規指令充電器EN 60335,EN 61558-1,EN 55014-1, EN 55014-2電池EN 62133-1,EN 62133-2, EN 61000-6-3, EN 61000-6-1, ROHS 2.0控制器EN 61000-6-3, EN 61000-6-1

電動滑板車CE認證需要注意的安全問題:

1) 電池:注意正常使用過程中,由於電池損壞、短路或密封性問題而導致觸電,火災或中毒危險;

2)線纜:接線故障後觸電或安全功能喪失

3)制動系統:制動系統故障或不當引起的事故

4)承載結構:因承載面破損而倒下,摔倒

5)總體安裝:由於不安全的設計或生產,例如銳利的邊緣,導致手指被割傷或夾傷

6)完全組裝車輛的電氣部件應符合 EN/IEC 60529 IPX4 的要求

7) 設備風險評估應該符合EN ISO 12100 的要求

8) 保證輪胎與地面有足夠的摩擦係數

9)充電系統還應滿足EN 60204-1的要求

10)停車裝置應使車輛即使在駕駛員不在場的情況下, 也能保持 18%的上下坡度靜止不動

11)根據 ISO 6742-2 的要求, 每輛車的前、 側和後反光板都要安裝。 後反光鏡應為紅色。 前反光鏡應為白色(透明)。所有側反射器的顏色應為相同, 白色(透明)或黃色。根據 ISO 6742-1, PLEV 2級和4級車輛應配備主動前燈和後燈。 製造商應在用戶手冊中說明如何在車輛上安裝主動前燈和後燈。

12)音響警告是可選的:PLEV 類 1 和 3;音響警告是強制性的:PLEV 為第 2 類和第 4 類;設備應符合 ISO 1487817.3

13)座椅、 手把、 手握杆和腳踏板與使用者保持連續接觸的部件溫度不得超過 43℃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89af37fa5936bbefbcbf93d3aafd0cd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