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全體司機注意!中秋期間將嚴查這些違法行為!小心扣光12分

2019-09-12     高明發布

明天就是中秋節啦

明仔提醒大家,喝酒後千萬別開車

警察在中秋節期間嚴查酒駕哦!

小心你的分分和錢錢

為保障佛山道路交通安全,讓市民度過一個平安祥和的中秋佳節,9月7日至15日,佛山交警部門將在全市各區重點區域,重點時段,持續加強對涉酒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力度。

中秋期間酒駕查處安排

查處時間

9月7日至15日。

重點查處區域與車型

酒店、酒吧、KTV、休閒娛樂場所、外來人員聚集區周邊路段

鄉鎮路邊餐館、大排檔及城鄉結合部周邊路段

城區以小轎車、吉普車、輕型麵包車為重點

鄉鎮農村地區以摩托車為重點

查處方式

定點設卡、鐵騎巡邏(快閃式)、異地用警。

8月查處涉酒駕駛違法行為超1300宗

有的小夥伴可能有疑問

近幾年交警蜀黍這麼嚴格地查處酒駕

還會有酒駕司機嗎?

即使交警蜀黍「明牌」查酒駕,還是會有酒駕司機「頂風作案」!

今年8月2日起,佛山公安開展為期60天的重點交通違法整治統一行動。截至9月3日,全市共現場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10.23萬宗,其中查處涉酒駕駛違法行為超過1300宗。

要謹記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酒駕後果很嚴重

一次酒駕

「一次酒駕」即第一次被查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駕駛證記12分+扣證6個月+罰款2000元。

二次酒駕

「二次酒駕」即第二次被查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拘留所10日+2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

酒駕營運

「酒駕營運」指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處罰:拘留所15日+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即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處罰: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考駕駛證。

醉酒營運

「醉酒營運」指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處罰: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考駕駛證+重考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涉酒事故

「涉酒事故」指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處罰: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

(按照規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的屬於飲酒駕駛,血液中酒精含量高於8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預祝大家中秋節快樂

出行平安

編輯 | 高明發布微信編輯部

資料|@佛山交警、珠江時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86PTJW0BJleJMoPMdLY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