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0斤壯漢被塞進鐵籠沉入湖底800天,只因生前借了高利貸

2023-01-01     生活像爬山

原標題:案例:200斤壯漢被塞進鐵籠沉入湖底800天,只因生前借了高利貸

馬克·吐溫說:「如果你懂得使用,金錢是一個好奴僕,如果你不懂得使用,它就變成你的主人。」

人活在世,需要用到錢的地方有很多,相信沒有人是不愛錢的,但如果你過分的追求金錢,就會失去本心,從而付出慘痛的代價。

就比如本次案例中的胡某(化名,文中人名均為化名),就是最好的例子,他為了巨額的債務糾紛,不惜非法拘禁張某三個月之久,最後更是將其裝入鐵籠,沉入水庫之中。

2012年6月10日,某一派出所接到報案,報案人稱自己的老闆在某所酒店與一位男子見面時被強行帶走。

警方接到報案後立即趕往案發現場,經調查得知,被帶走的這位男子名叫張某,是一位大老闆,在他的名下有多家實業公司。

帶走他的男子名叫胡某,是一位無業游民,但他這個人非常危險,有著多起犯罪前科。

胡某在早年間做過許多違法犯罪的工作,近年來還從事高利貸和違法出入境行業,一直是警方的眼中釘。

張某與胡某見面的原因是,張某的生意出現了困難,為了度過這個難關,他找到胡某借了一些高利貸,而後因為未按時還款被胡某帶走。

而且胡某還非法持有槍枝,警方怕張某遭遇不測,便成立了專案組,全力搜尋張某的蹤跡。

就在警方搜尋張某的蹤跡時,胡某向張某的妻子打去電話,向她索要5000萬元的贖金,用來解決二人之間的經濟糾紛。

原來張某的生意出現危機,為了不讓家人擔心,他背著家人找胡某來借高利貸

並且還威脅張某的家人不能報警,否則就取了張某的命,家人們為了張某的人身安全,選擇了向胡某匯款,但是金額遠遠沒達到胡某所要求的。

之後,警方得到消息稱,胡某等一伙人在某地的活動十分頻繁,警方為了將其抓獲,便組織了大批警力進行蹲守。

期間,張某的家人又接二連三的收到了胡某打來的勒索電話,為了不打草驚蛇,他們陸陸續續胡某轉帳600萬元左右。

張某的家人覺得這樣拖下去不是辦法,於是便同胡某商量,讓其先放人,然後再補齊之後的尾款,胡某並不答應。

此後,胡某便消失了,張某的家人也未曾接到一個催款電話,警方懷疑張某很有可能已經遭遇不測。

一個月之後,警方得到消息稱張某在朋友的幫助下,已經偷渡到了國外。

警方得到此線索迅速聯繫國外的警方,希望得到他們的幫助,此舉得到了當地警方的大力支持。

2013年2月20日,在國內外警方通力合作下,終於掌握了胡某的行程以及藏身地點,迅速將其抓獲。

在胡某落網之後,他團伙中的其它兩位成員張某帥和金某也被陸續逮捕。

落網之後的胡某,面對警方的審訊,並沒有承認其罪行,口口聲聲的說自己只是非法囚禁了張某兩個月。

兩個月之後,見無法從張某那裡等到更多的利益,便將張某釋放,至於他去了哪裡,自己也不清楚。

警方見胡某不承認,於是便嚴加審訊他的兩個手下,這兩個手下本就是貪生怕之人,為了減輕自己的罪狀二人說出了一切。

他們二人在胡某的指示下,將張某裝入了一個鐵籠,而後將其推進了某個水庫當中。

胡某得知了二人的供述,還是不承認,稱活要見人要見屍,警方沒有找到張某的屍體便無法認定自己了人。

警方也知想要證據鏈完整,就必須要找到張某的屍體,但那個水庫非常大,而且水深近百米,想要打撈出一具屍體,難度非常大。

最終,歷經幾個月的時間,在警方的不斷努力下,通過對各種技術的不斷運用,成功的在距離岸邊83米處發現了裝有張某屍體的籠子。

為了防止鐵籠斷裂和確保張某的屍體完好無損,警方在水下對那隻鐵籠進行了加固。

在確認萬無一失後,於2015年1月6日將籠子打撈出了水面,此時張某的屍體已經在水下泡了800多天,當人們看到鐵籠和屍體後,都十分驚訝。

因為張某是一個身高一米八左右體重200斤的男子,而這個鐵籠的尺寸僅僅有60×70×70厘米,很明顯是一個裝動物的籠子。

實在難以想像,胡某三人是怎麼將這樣一個高大的男子裝入一個狹小的籠子中去的,我們也由此可見張某在生前遭受了怎樣的虐待。

張某屍體的發現,讓本起案件有了關鍵的證據,在如此的鐵證下,胡某改變了自己的證詞。

胡某聲稱,自己只是和兩個手下將裝有張某的籠子,運送到另一個地方,之後的事情自己就不知道了。

兩位手下見此紛紛改了口,他們說,在案發當晚,他們和胡某一起將張某關進籠子裡,塞入了汽車的後備箱之中。

當車子走到一半的時候突然爆胎,他們又將籠子轉移到了另一輛皮卡車上邊,為了不被發現,他們在籠子上面蓋了一層油布。

到了這裡,兩位手下的描述開始不同,張某帥說自己與張某的絲毫沒有關係,他只是用兩隻手指拿下了蓋在籠子上的油布。

在他取下油布之後,胡某一人把籠子抬到了水庫旁的欄杆上,說是要嚇唬一下張某,但籠子不知道怎麼就掉了。

金某則說他當將車停到路邊時,沒有拉手剎,在胡某和張某帥將鐵籠抬到水庫邊時,他因為汽車沒有拉手剎,便回到車裡去拉手剎。

等聽到砰的一聲時,就看見籠子已經墜入了湖中,他便明白了是胡某和張某帥二人將張某害。

而胡某也說僅憑自己無法搬動裝有200斤張某的鐵籠,他是在二人的幫助下完成的,三人對此各有各的說法。

但警方知道,這只是他們三位將之人的最後掙扎,無論他們怎麼狡辯都無法掩蓋他們害張某的事實。

而後,法醫得出報告,張某由於在水下浸泡時間過久,無法得出其真正的因,但不管怎麼樣都是其三人所導致的。

2015年16日,經法院審理此案後,以故意人罪、非法拘禁罪判處胡某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胡某的的另外兩名手下也分別判處了刑和無期徒刑。

古人云「錢乃身外之物」,錢固然重要,但夠用就行,不要成為金錢的努力,畢竟人活一世,開心快樂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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