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無需負擔費用!深圳市醫保局「五項指引」確保新冠肺炎參保患者得到全力救治

2020-02-10     深視新聞

近日,深圳市醫保局印發《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收治醫療機構操作指引》,指導全市定點醫療機構落實廣東省確認疑似和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參保患者「五個全部」政策:全部藥品和診療、全部疾病治療費用、全部治療過程費用、全部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全部醫療費用與醫療機構按項目付費並單列結算,消除參保患者醫療費用負擔擔憂,保障醫療機構救治費用充足,從而全力以赴做好救治工作。

一是指引醫療機構簡化門診、住院記帳程序。啟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門診和住院記帳專門通道,新增臨時記帳編碼,對確認疑似和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參保患者,醫療機構只需按要求做好信息登記,相關費用由醫保疫情防控專項預付金先行墊付,確保不向參保患者收取費用。醫療機構事後通過醫保信息系統補錄信息,使用專門通道記帳,待疫情結束後再與醫保、財政部門進行統一清算。

二是指引醫療機構用好醫保疫情防控專項預付金。截至目前,我市醫療保障部門已在原有正常年度預付款基礎上增加撥付醫保疫情防控專項預付金9400萬元,全力保障救治醫療機構資金周轉。該預付金可用於墊付門診篩查費用、確認疑似和確診參保患者住院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部分,也可用於社康中心開展接診、居家隔離觀察等社區防控工作。

三是指引醫療機構做好參保患者的宣傳引導。指引醫療機構在顯著位置張貼溫馨提示,告知確認疑似和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救治醫療費用個人無需支付,進一步提升參保患者對政策的知曉度,消除因醫療費用問題而產生顧慮。

四是指引醫療機構開展「長處方」記帳。疫情防控期間,實施「長處方」記帳和報銷政策,支持醫療機構在符合衛健部門要求的前提下,根據參保人實際情況,合理增加單次處方用藥量,減少參保人到醫療機構就診配藥次數;對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參保人經診治醫院醫生評估後,支持將處方用藥量放寬至三個月,保障參保人長期用藥需求。

五是指引醫療機構加大推廣移動支付力度。支持定點醫療機構開通移動支付通道,方便我市已經申領了醫保電子憑證或電子社保卡的參保人進行醫療費用移動支付,減少在院時間。支持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按照有關診療規範開展網上診療、移動支付以及藥品配送等服務,減少人員集聚,降低交叉感染風險。

深圳衛視&壹深圳客戶端記者:周佳妮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7YZoM3ABjYh_GJGV7id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