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宋氏四兄弟涉黑案一審:「兩警」分別獲刑25年、23年

2023-11-24     海峽導報大漳州

原標題:洛陽宋氏四兄弟涉黑案一審:「兩警」分別獲刑25年、23年

11月21日,洛陽宋氏四兄弟涉黑案在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該案於7月31日開庭審理。

宋氏四兄弟,兩警兩匪,老大宋彥彬和老三宋彥慶自1990年代就成為洛陽盜墓圈的知名人物,老二宋彥海和老四宋彥洪則是警界人士,其中宋彥海曾任洛陽市公安局二級高級警長、孟津縣公安局長,宋彥洪曾任洛陽市刑警支隊民警。

2002年12月,公安部在接到舉報後牽頭成立「12.10」專案組,調查宋氏兄弟犯罪集團,並於2003年1月啟動專案抓捕行動,宋彥彬和宋彥慶是重要抓捕對象。但是,本應是絕密的抓捕行動泄密,宋彥彬和宋彥慶均未在此次抓捕行動中落網,專案組隨之也被解散。2021年12月2日,河南省公安廳發布通告,公開徵集宋彥彬、宋彥海、宋彥慶、宋彥洪四兄弟等人的違法犯罪線索,宣告案件重啟。

宋彥海

判決書顯示,「宋家老二」宋彥海犯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盜掘古墓葬罪、倒賣文物罪、組織賣淫罪、非法拘禁罪、誣告陷害罪、詐騙罪、開設賭場罪、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採礦罪、盜竊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妨害作證罪、洗錢罪、偽造身份證罪共計16宗罪,合併有期徒刑84年5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13萬元,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4年。

宋彥洪

「宋家老四」宋彥洪犯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倒賣文物罪、組織賣淫罪、妨害作證罪、洗錢罪、非法採礦罪、重大責任事故罪共計7宗罪,合併有期徒刑45年2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3年,並處罰金300萬元,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3年。

判決書顯示,除了宋彥海和宋彥洪,該團伙另有39人獲刑。「宋家老大」宋彥彬和「宋家老三」宋彥慶二人均在逃。

經法院審理查明,自 1991 年開始,宋彥彬、宋彥慶兄弟二人開始在河南省洛陽市及周邊地區夥同他人實施盜掘古墓葬、倒賣文物等違法活動,並通過發工資、購買摩托車等手段拉攏被告人陳兵、何建康等人,逐步形成了以宋彥彬、宋彥慶為首的違法犯罪團伙。被告人宋彥海、宋彥洪與宋彥彬、宋彥慶系同胞兄弟關係,在此期間多次參與宋彥彬、宋彥慶違法犯罪活動,宋彥海還利用其在警校、公安系統任職的便利及影響,為該犯罪組織的發展提供庇護,在宋氏四兄弟中逐漸成為決策者。

2003 年公安機關對宋氏兄弟犯罪組織進行打擊時,由於組織背後「保護傘」的庇護,該犯罪組織未被徹底剷除。宋彥海、宋彥洪為了犯罪組織穩定,通過實施賄賂、妨害作證、窩藏、包庇等違法犯罪,幫助宋彥彬、宋彥慶逃避或減輕了刑事處罰,對犯罪組織進行整合重組,將組織資金通過以公司化運營模式入股餐飲集團、礦山資源開採、房地產開發及民間放貸等行業領域,完成組織漂白轉型, 在此過程中又先後組織實施了非法採礦、非法占用農用地、洗錢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

經法院審理查明,宋氏四兄弟以血緣為紐帶建立的家族犯罪組織,自上世紀九十年代逐漸形成、發展,到2021 年被打掉,存續時間長達二十餘年之久。在組織發展壯大和漂白轉型演變過程中,組織成員多達三十餘人,組織、領導者及骨幹成員基本穩定,其中部分組織骨幹成員和積極參加者追隨時間在二十年左右。

此前報道

洛陽「宋氏四兄弟」團伙背後:

多年前的部督文物大案為何擱淺

2021年12月2日,「平安洛陽」發布消息稱,河南省公安廳「9·16」專案組公開徵集宋彥彬、宋彥海、宋彥慶、宋彥洪等人違法犯罪線索。

在上述通告發布的前一天,洛陽市紀委發布消息稱,洛陽市公安局二級高級警長宋彥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洛陽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宋彥海即上述洛陽「宋氏四兄弟」中的老二。

洛陽官方連續兩天發布的消息,讓2002年的那起公安部督辦特大文物案再次引起關注。

據《瞭望東方周刊》2011年報道,2002年,公安部收到一封匿名的「海外華僑」密信,舉報洛陽宋彥彬、宋彥慶兄弟大肆走私文物,所藏文物「遠遠超過了洛陽市文物博物館。」當時,公安部門組織力量偵辦此案,但當案件偵辦進入關鍵時期,專案組成員紛紛被查,該案擱淺。

而隨著背後涉事官員相繼被查,當年宋氏兄弟走私文物案背後的秘密將漸漸清晰,該案是否會重啟調查,備受關注。

專案組成員「都出了問題」

2002年的那起公安部督辦的特大文物案,被稱為「12.10」案。

據《瞭望東方周刊》報道,當時,公安部收到一封匿名的「海外華僑」密信,舉報洛陽宋氏宋彥彬、宋彥慶兄弟大肆走私文物,「小小的宋家兄弟所私藏的文物,數量之多、品位之高,竟遠遠超過了洛陽市文物博物館。」

報道稱,以這封信箋為線索,2002年12月10日,公安部刑偵局密召河南、廣東兩省公安廳的領導進京,隨即下令兩地偵查部門迅速組織偵辦力量,徹底查清河南洛陽經由廣東向港、澳、台及東南亞地區走私倒賣文物的特大犯罪團伙。此次專案,即以「12.10」命名。

隨後,時任洛陽市公安局長張太學,帶領一個由百餘人組成的辦案隊伍,開展偵破工作。

《瞭望東方周刊》的報道稱,2003年1月13日晚,在經過偵查後,洛陽市公安局發起大規模抓捕行動,並在全國範圍內持續追查。當年一年裡,專案組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91名,其中重要涉案犯罪嫌疑人43人。通過到案人員交代及證據固定,專案組掌握了該團伙犯罪案件161起,繳獲各類文物565件,其中三級以上文物144件,查凍主要涉案疑犯贓款贓物、房產及有價證券等,價值700餘萬元。

截至2004年初,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涉案人員27人(另案處理已判決11人),經勞動教養部門批准勞教16人。

報道稱,「12.10」專案組當時認定,以洛陽人宋彥慶、宋彥彬兄弟為首的文物犯罪集團,形成了四層體系的盜賣網絡:

第一層以洛陽郊區、孟津、偃師的部分農民為主,負責盜掘古墓葬。第二層以識文物、懂交易的倒賣文物犯罪人員為主,負責組織盜掘古墓或收集「圈外」文物。第三層是集團首犯宋彥慶、宋彥彬兄弟。他們為第二層人員提供活動經費,疏通文物通道,建立固定的文物倒賣體系,組織倒賣文物犯罪活動。第四層以廣東文物販子為主,他們與宋氏兄弟形成較為固定的文物「生意」關係,同時與境外走私犯罪分子聯繫,進行文物走私,致使大量文物流失海外。

不過,該案當時並沒有偵辦徹底。

《瞭望東方周刊》的報道稱,正當此案進入關鍵時期,公安機關準備「收網撈魚」時,專案組成員全部「有問題」了。他們有的被調離,有的被「雙規」,「12.10」案也因此被擱淺。

部督文物大案擱淺

警方第一次展開大規模抓捕行動時已出現蹊蹺。2003年1月13日晚的大抓捕,本來是一次絕密行動。但是當晚,列為抓捕首要對象的宋氏兄弟卻雙雙漏網。

《瞭望東方周刊》的報道稱,專案組後來發現,宋氏兄弟在聞風逃跑時,其同車逃犯何健康竟與局裡緝私大隊一位領導頻繁通話。而在此之前,宋氏兄弟還多次與這位領導一同出境。

專案組還注意到,當時,宋氏兄弟四人身份特殊。宋彥慶在家排行第三,宋彥彬是其大哥,兩人從事文物犯罪活動。而家裡的另外兩位親兄弟則均為洛陽當地警員。老二宋彥海時任洛陽市孟津縣公安局局長;老四宋彥紅,原為洛陽市刑警支隊民警,2004年調入洛陽市公安局新成立的禁毒支隊任職。

《瞭望東方周刊》的報道稱,辦案人員懷疑,涉案的宋氏兄弟蹊蹺漏網,與在當地警方任職的宋彥海兄弟不無關係。

與此同時,對於「12.10」專案組的「不撤自銷」,專案組成員認為與當年在河南省紀委任職的王文海有關。

王文海早年當過鑄石廠工人,國企政工科幹事,仕途履歷多是在河南省檢察院、省監察廳、省紀委、省政法委、省司法廳等部門。歷任河南省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第五紀檢監察室主任,省監察廳副廳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司法廳廳長等職。

據《中國新聞周刊》2021年7月曾報道,2004年3月前後,河南省紀委突查洛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小金庫」。受「小金庫」問題影響,「12.10」專案組成員中的尤益民、李小選、張建岳被調離原單位,專案組也因此擱淺。

王文海2011年曾被舉報肇事逃逸找人「頂包」,對此王曾說,他就是查辦了當年的「小金庫」案,因此得罪了舉報人。資料顯示,查「小金庫」案時,王文海正任河南省紀委第五紀檢監察室主任。

《中國新聞周刊》的報道稱,當年「12.10」專案組成員中的一名警察稱,當時在案件偵查過程中,查到王文海與洛陽重量級盜墓賊相勾連,乾了一些違紀違法的事情。很快王文海親自出馬,利用職權把專案組給拆散了。

據上游新聞報道,正當洛陽民警調查12.10案時,河南省紀委開始調查洛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的「小金庫」。紀委調查顯示,1994年至2004年的10年間,該支隊共存有總額1600多萬元的帳外資金。針對「小金庫」,2018年,洛陽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接受上游新聞採訪時說:「這是一個體制遺留問題。當時管理不嚴,全國很多公安局都是這樣做的。這些錢經過隊里的會計操辦,都用於辦案了。」

「小金庫」問題被查後,「12.10」案核心成員10餘人均被調離公安系統,其中時任洛陽市公安局長張太學被調至河南省防空辦;副局長李小選被調至洛陽政法委任副縣級巡視員。公安部督辦的文物大案「12.10」案隨之擱淺。

2021年7月14日,河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河南省司法廳原廳長、黨委書記王文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警方公開徵集宋氏四兄弟犯罪線索

最終,「12.10」案中的盜墓團伙僅有數人受到制裁,其中宋老三宋彥慶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但只過了兩個月,就被保外就醫。宋老大宋彥彬則一直外逃。

2021年12月2日,宋氏4兄弟的名字再次被提起。河南省司法廳原廳長王文海則被指是他們的保護傘。

當天,洛陽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關於公開徵集宋彥彬、宋彥海、宋彥慶、宋彥洪等人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

通告稱: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精神,按照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央第九督導組督辦要求,河南省委、洛陽市委高度重視,河南省公安廳牽頭,調集省廳刑偵總隊、洛陽、南陽、平頂山等多市精幹力量組成「9.16」專案組,對以宋彥彬、宋彥海、宋彥慶、宋彥洪為首,王文海、曲金華為保護傘的犯罪團伙案件進行偵辦。

通告介紹:目前,已抓獲宋彥洪等數十名犯罪嫌疑人,宋彥海已經被紀委監委留置審查。經初查,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該犯罪團伙在洛陽市及周邊地區多次實施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嚴重破壞和當地經濟、生活、社會秩序。

為深挖徹查該團伙的全部違法犯罪事實,剷除其經濟基礎及幕後保護傘、關係網,特公布舉報方式,請廣大群眾、知情人、曾受該團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積極檢舉、揭發該團伙違法犯罪線索。

2021年12月1日,洛陽市紀委發布消息稱,洛陽市公安局二級高級警長宋彥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洛陽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另據上游新聞2021年12月1日報道,張太學接受採訪時稱,「12.10」案的頭號嫌犯是宋氏兄弟,即宋老大和宋老三;宋彥海在宋氏兄弟中排行老二。他認為,宋彥海此次落馬與「12.10」案有關。張太學說:「我主抓『12.10』案時,宋彥海任洛陽市孟津縣公安局副局長,他對文物案的實質性干擾不大,干擾最大的還是王文海。宋老二可能在後期幫宋老大和宋老三減輕罪責,例如給宋老三辦保外就醫。這只是我的推斷。」

白鷺洲知政綜合中國新聞周刊、澎湃新聞、上游新聞、瞭望東方周刊

編輯 劉方心嵐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772c4f8035e0be3fa3561f49ef8f56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