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江西男子與弟媳私通,被弟弟當場撞破,因一句話釀成血案

2022-04-15     史家霸唱

原標題:1998年,江西男子與弟媳私通,被弟弟當場撞破,因一句話釀成血案

古人云,「民無廉恥,不可治也」,一個人如果連基本的禮義廉恥都棄之不顧,視社會道德倫理如無物一般,那他心中必定毫無原則底線可言,什麼樣的事都做得出來,與這樣的人交往是很危險的,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會在背後設陷阱、捅刀子。

不過,寡廉鮮恥者也很容易惹禍上身自己坑自己,因為他們做的很多事都在挑戰旁人的容忍度,1998年江西宜春上高縣就發生了這樣一樁離奇案件,親兄弟因一個女人反目成仇,哥哥所做之事讓弟弟完全無法忍受,最終釀成了血案。

(本案人名均為化名)

王大永和王小貴是一母同胞的兄弟,作為家中的大哥,王大永混得不錯,是某酒業供銷科的副科長,所以也能照顧下弟弟們,王小貴曾經對自己的大哥比較佩服,當然佩服的主要是能力而不是人品,大哥好色這點王小貴多少知道些,但他絕沒想到大哥會做出那麼無恥的事。

王小貴進入部隊當兵時,大哥已經是酒廠銷售公司的經理,事業穩定、家庭也幸福,見弟弟到了適婚年齡,還沒個對象,便給他介紹了自己的一個下屬嚴曉紅,王小貴見到嚴曉紅後頓時眼前一亮,因為嚴曉紅的外貌非常出眾,身材也極好,完全長在了他的審美點上。

懷著一顆激動的心,王小貴開始了與嚴曉紅的約會,畢竟娶妻不光看外表也要看性情,經過相處,王小貴覺得嚴曉紅各方面都符合自己的期望,很快便談起了結婚的事,兩人順利領證結為夫妻,婚宴當天王小貴一杯接一杯地給大哥王大永敬酒,感謝他幫自己做媒,讓他抱得美人歸。

王大永笑得有些意味深長,但王小貴卻沒發現不對,彼時的他還覺得大哥是一心一意為自己好,所以結婚後,王大永叫他放棄部隊提乾的機會回老家酒廠做銷售經理,王小貴考慮了下便聽從了。

回老家後,王小貴努力工作養家,與妻子的感情也越來越好,妻子用心照料他的生活,噓寒問暖、無微不至,又很快生下了孩子,這種老婆孩子熱炕頭的幸福日子讓王小貴相當享受。

唯一的缺憾就是他經常要出差,與妻子聚少離多,每次接到出差的任務,王小貴都有點兒鬱悶,他其實不怎麼喜歡往外地跑,但工作的事也沒辦法,掙錢要緊,實際上王小貴出差多背後都是王大永在安排,如果弟弟不出差,自己不能掌握他的行程,又怎麼與嚴曉紅幽會呢?

原來王大永在將嚴曉紅介紹給弟弟之前,就已經看中她了,借著自己的職權地位,他經常與一些女下屬不清不楚,而嚴曉紅是這些人裡邊最漂亮最有魅力的,他雖然自信可以得到嚴曉紅,但要怎麼將嚴曉紅長期留在身邊卻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想來想去,王大永決定讓她做自己的弟媳。

本來只是試著介紹給弟弟王小貴,成就成,不成也罷了,沒想到王小貴還真喜歡嚴曉紅,等嚴曉紅成了弟媳,王大永更像饞魚的貓,完全沒法忍住自己的衝動,嚴曉紅覺得反抗上司可能丟工作也就沒拒絕,默然接受了這份潛規則,於是每當王小貴出差時,王大永便溜到弟弟家。

有道是「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王小貴的二哥可不經常出差,他逐漸發現大哥王大永的那些混帳事,見他連自己的弟媳都不放過,氣憤不已,找了個機會便將此事說給了王小貴聽。

王小貴起初還不敢置信,但回家問了嚴曉紅後,嚴曉紅卻乾脆利索地承認了,他氣得摔杯子踢柜子,鬧著要離婚,嚴曉紅卻苦苦哀求,稱自己只是為了工作與王大永逢場作戲,最愛的還是丈夫,再說兩人都已經有孩子了,不看她也要考慮孩子的感受......

想到孩子,王小貴忍下了這口氣,但他再也沒法做到把王大永當哥哥尊敬了,兄弟倆一見面就是互罵推搡,甚至在單位里也沒什麼顧忌,其他職工都知道這兩兄弟跟仇人似的,動輒吵架,卻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他們以前關係不是挺好的嗎?

只有王小貴自己知道,妻子被大哥霸占的感覺是多麼恥辱,就像一根針刺進了他的心裡,疼得慌,他想把這根針拔出來,往大哥的心口扎進去。這種想法最終變成了現實,因為發現大哥與妻子的私情幾個月後,王小貴竟然當場撞破了兩人私通的一幕。

1998年5月4日,王小貴原本在外面辦事,偶然提前回了家,聽到臥室里傳來了奇怪的聲音,發現是大哥又來找嚴曉紅後,王小貴氣得渾身發抖,當場就和王大永爭吵廝打起來,面對弟弟的痛罵,王大永不以為意反道:「如果你不是我的弟弟,曉紅第一次都不會是你的!」

這句話瞬間激怒了王小貴,感覺受到了極大羞辱的他立刻順手抄起一把菜刀就朝王大永身上砍去,妻子嚴曉紅這次選擇站在他這一邊,見王大永還想掙扎,也拿起羊角錘與丈夫一起猛擊王大永頭部,看著王大永倒在血泊中不動彈了,夫妻倆一商量,決定一不做二不休,將其拋屍後逃走。

5月10月,到處都找不到丈夫的王大永妻子報了案,警方隨即展開調查,根據幫王小貴拋屍的貨車司機李某指認找到王大永的屍體,基本鎖定嫌疑人為王小貴和嚴曉紅夫婦,但當年的刑偵條件有限,王小貴夫婦又改名換姓一直小心潛逃,2017年,二人才在浙江寧波落網。

王小貴因為撞破了大哥與自己的妻子私通,爭執廝打下被王大永的言行刺激到失去理智,憤而殺人,隨後潛逃,其行為涉嫌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雖然他落網時已經過去19年,但,故意殺人罪屬於性質嚴重的暴力犯罪,法定最高刑為死刑。

根據《刑法》對追訴時效的規定,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故意殺人罪情節嚴重的量刑考慮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王小貴與嚴曉紅合力殺死王大永,其行為均構成故意殺人罪,不過,王大永明知嚴曉紅是自己的弟媳,依然長期與之保持不當男女關係,甚至在被王小貴當場撞破後仍然不知廉恥,出言挑釁,給王小貴造成了嚴重的刺激,激化矛盾導致其犯罪。

因此作為被害人的王大永本身也存在一定過錯,對案件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參考司法實踐的判例,王小貴最後或許罪不至死,但他還是要面臨牢獄之災,為多年前犯的罪行付出代價。

縱觀本案,王小貴衝動走極端固然不可取,但王大永的行為也屬實荒唐,竟然完全不把弟弟作為一個男人的尊嚴放在眼裡,也沒把倫理廉恥當回事,色慾薰心,肆意妄為,結果給自己招來了意想不到的災禍,可見做人做事都得留點分寸,不要去挑戰別人的容忍極限,否則自取滅亡,悔之晚矣。

(涉及隱私,當事人均為化名;部分圖片源自網絡,配合敘事。本文系原創,禁止任何形式的抄襲、轉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729265f27d6b0146450b4c7ae20726e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