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正義網-檢察日報
50萬元罰款被依法減免
漢中漢台:檢察建議獲重視 法律監督實現共贏
「你院發現了在稅款徵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向稅務機關發出檢察建議,使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合法的處理,使我公司將損失降到最低,維護了國家利益和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我公司全體員工向貴院表示衷心感謝!」近日,陝西省漢中市東城房地產開發公司(下稱東城公司)向漢中市漢台區檢察院送來感謝信。
2019年2月28日,東城公司總經理張夫君走進漢台區檢察院申請監督。東城公司是一家民營企業,2012年,該公司收到當地稅務稽查部門的《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和《稅務處理決定書》,公司不服,很快依法提交了申辯陳述,此後稅務稽查部門再無回復。直至2017年,稅務稽查部門才對公司作出超期處罰108萬元的稅務處理決定,導致企業需要繳納大量罰款和滯納金。之後,稅務稽查部門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漢台區法院作出《執行裁定書》,就需繳納的稅款、罰款和滯納金,分別查封、扣押、凍結該公司銀行存款共計94萬餘元。
了解情況後,漢台區檢察院檢察官迅速開展調查。經全面審閱材料,分析研討案情,該院發現既存在企業應當繳納而違規拖欠稅款問題,也有稅務部門稅收執法不規範問題。
檢察人員一方面對民營企業當事人開展法治教育,建議當事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及時繳清所欠稅款;一方面向稅務機關發出檢察建議指出,2012年發出《行政稅務處罰告知書》,在東城公司提出申辯陳述無答覆後,2017年才作出處罰決定並加收罰款及滯納金,違反了法律規定;逾期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加收罰款及滯納金至繳清為止,既違反了法律規定,也變相加重了對當事人的處罰力度。建議稅務稽查部門對東城公司所處罰款及滯納金適當減免,並在今後的稅收征管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規定,規範執法行為,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稅務機關接到檢察建議後非常重視,立即召開會議,作出《關於漢中市東城房地產開發公司少繳稅款案處理意見》,並向檢察院送達書面回復。
日前,經依法核算,稅務部門將2012年至2018年罰款減免15萬餘元、滯納金減免35萬餘元,兩項合計減免企業超期罰款及滯納金達50萬餘元。東城公司及時繳納拖欠稅款及滯納金58萬元。稅務機關在東城公司繳清應繳稅款、罰款及滯納金後,即與該公司在法院簽訂了《終止執行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