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視為「金融原罪」的猶太人,連羅斯柴爾德都不能擁有自己的房產

2022-06-23     戲說金融

原標題:被視為「金融原罪」的猶太人,連羅斯柴爾德都不能擁有自己的房產

愛因斯坦、馬克思、奧本海默(原子彈之父)、愛德華·泰勒(氫彈之父)、約翰·馮·諾依曼(現代計算機之父)、錢恩(青黴素的發現者)……這些享譽世界甚至可以說改變世界的超級巨人,都擁有一個共同點——他們都是猶太人。

關於猶太民族,他們在世界上的人口不算多,但是影響力絕對不小。

以至現在很多人的印象中,猶太人具有這樣的標籤:聰明、神秘、超能量、團結……甚至可怕……

前美國總統羅斯福曾感嘆道:「影響美國經濟的只有二百多家企業,而操縱這些企業的只有六七個猶太人。」

這句話在一定程度上並非誇大其詞,即使放在現在也是如此。

在美國那些超級企業中,很多的創始人都是猶太人。

比如微軟創始人比爾·蓋茨;

比如谷歌公司聯合創始人謝爾蓋·布林;

比如臉書創始人馬克·扎克伯格;

比如戴爾電腦創始人麥可·戴爾;

比如英特爾聯合創始人安迪·格魯夫……

以上幾位只是在科技領域的代表,其他領域還有像畢卡索、基辛格和瑪麗蓮夢露之類的人物。

尤其是在財經領域,猶太人在美國更是如「執牛耳」般存在。

比如「股神」沃倫·巴菲特;

比如投機大鱷喬治·索羅斯;

比如彭博社創始人麥可·布隆伯格;

比如美聯儲最知名的兩位主席艾倫·格林斯潘和本·伯南克;

比如美國四位財長:珍妮特·耶倫、亨利·保爾森、羅伯特·愛德華·魯賓、勞倫斯·桑默斯;

比如高盛集團創始人馬庫斯·戈德曼;

比如雷曼兄弟的創始人亨利·雷曼……

但是,很多人只看到了猶太人的輝煌,卻沒有看到在這些輝煌背後的辛酸——這個民族從誕生開始就被標註上的辛酸。

猶太人的祖先名字叫雅各,生有12個兒子,其遇上饑荒拖家帶口流浪到埃及,淪為埃及人的奴隸。好不容易家族強大,並建立了屬於猶太人的城邦,又被巴比倫帝國攻占,被擄到巴比倫成為奴隸。再後來,臣服於羅馬帝國但心有不甘,起兵造反又被打得落花流水,分散流落到世界各地——以至於除以色列外,現在的猶太人極少處於群居狀態,他們依靠著信仰猶太教來判斷自己人。

16世紀末,莎士比亞的喜劇名著《威尼斯商人》描繪了一個名叫夏洛克的猶太高利貸放債人,夏洛克按合同要求有仇的欠債商人割下身上的一磅肉。被告的辯護人裝扮成法學博士的聰明少女,在千鈞一髮之際機智地指出,夏洛克所割的一磅肉必須正好,不能多也不能少,更不准流血,重要的是不能有「一的」,否將律謀殺罪論處,財產全部充公。夏洛克因無法執行而敗訴,害人不成卻損失了自己的財產。

這麼一個劇情之所以成為歐洲人極受歡迎的喜劇,是因為這個劇情里講述了兩個當時歐洲人最為鄙視和憎恨的社會因素最終落敗的故事,這兩個因素便是放貸和猶太人。

在歐洲基督教文化區,早期教會認為放款取息是犯罪,放貸的人該下地獄。但是,即使是教會統治下的世界,也離不開借貸這類金融活動,達官貴人以至國王也有亟需融資的時候。於是,教會就把這種「罪惡」的活動交給猶太人去做因為,反正猶太人天生就是「有罪」的,讓他們從事這種罪惡的金融活動,教會可以保持自己的高尚,又滿足了社會的需求。

寄身在歐洲大地上的猶太人沒有政治地位,不能買土地,不容許耕種,無緣參政或從事公務員、教師、公證人等「正當職業」。

那麼靠什麼安身立命呢?

既然歐洲人把猶太人發配搞金融,那麼這就成為了他們唯一可做的職業。當然,在那種大環境下,猶太人不得不付出超乎常人的努力,能賺錢時拚命賺錢,致力於理財和積財,在掌握錢財中求得生存的安全感。

被允許從事金融「罪惡活動」的猶太人並無安全保障,錢財隨時都會被剝奪。

比方說十字軍東征時,教會為招募更多的十字軍戰士,頒布了一條命令:參加十字軍的人,如果欠猶太人的錢,一律赦免,不用還了。

再比如歐洲很多君主在向猶太人借錢後,隨時宣布債務無效,或者無限期延遲債務的償還期限。

正因如此,猶太人才不得不有一點錢就要想方設法地藏起來,除了吃穿之類的日常用品,其他商品即使有錢也不會去消費。

同樣因為在這樣的生存環境中,猶太人養成了對金融極大的敏感性、專業性和創新能力——只有不斷變通,才能儘可能讓自己借出去的錢可以連本帶息收回來。

但是,這樣的習性在那些社會地位比他們高的歐洲人看來,猶太人就成為了「財迷」和「鐵公雞」的代名詞。

很長一段時間內,猶太銀行家常常被責備只對金錢的增長感興趣,不擇手段,沒有道德顧忌,對人對事冷漠無情,沒有人性和溫情。

不可否認,這種責備所說的符合一定事實。

只不過這種事實背後有不少歐洲人塑造的結果。

給大夥說一個讓人不可思議的事實,那就是一直到20世紀之前,猶太人在歐洲是不允許擁有不動產和實質財產的。也就是說,法律規定猶太人不可以買房子,不可以擁有土地,只能在政府指定的區域集中居住,居住條件由政府決定。

文藝復興、啟蒙運動後,教會力量下降,君主專制占據歐洲政治舞台,歐洲各國對於「其他實質財產」內容的規定也開始有所不同。不過,有一條規定依然是鐵律:猶太人不可以擁有房產。

所以即便在19世紀,處於全盛時期的羅斯柴爾德家族,其處於家族銀行維也納總部的負責人 所羅門·羅斯柴爾德,也只能常住在賓館裡,哪怕他已經極度有錢有勢。

1831年,奧地利總理、外交大臣梅特涅因財務困難,有求於羅斯柴爾德家族。所羅門·羅斯柴爾德藉機給梅特涅寫了一封信,提出了一個要求。他寫道:

現在我代表我和我的兄弟們冒昧提出的請求是——在奧地利帝國境內我們應該享有購買不動產和其他實質財產的權利。我很清楚這個要求和法律規定的相悖,但還是乞求仁慈明智的殿下能夠法外開恩。而且我預感到,如果殿下有一絲樂意,您的努力斡旋一定就能成功說服這位最仁慈開明的君主(指奧地利國王)。

然而,奧地利政府和國王還是否決了猶太銀行家的這個請求。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當時猶太人在歐洲的地位是多麼卑微。

也許正是因為這種積怨已久的「卑微」,才刺激了猶太人要在人類民族之林強大的慾望,而且事實證明,他們也做到了這一點。

現在的猶太人已經不是以前的猶太人,他們在歐美大陸上的待遇也逐漸由一個附著者變成了「主人」——至少是財富和地位上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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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6e8d879133880cbef86a73f4621f78d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