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知識經濟部(MKE)2008年8月25日宣布,韓國國家標準委員會將從2009年7月到2010年12月實行新的國家統一標識,即「KC」標識。"KC"標識,意思就是「韓國認證(Korea Certification)」,KC認證是韓國電子電氣用品安全認證制度,是韓國技術標準院(KATS)依據《電器用品安全管理法》(ELECTRIC APPLIANCES SAFETY CONTROL ACT)於2009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強制性安全認證制度。
認證標誌及表示:
認證制度分類:
韓國KC認證分為「KC Safety」、「KC EMC和RF」和「MEPS」
(一)KC Safety
為了防止觸電、火災等消費者的安全事故,推行了電器用品安全管理制度,只有獲得確認的產品才允許出廠和銷售。最新《電器用品安全管理法》要求,依據產品危害性等級的不同,將KC Safety認證劃分為三類:
· 強制性安全認證(Safety Certification)
· 自律性安全確認(Self-regulatory Safety Confirmation)
· 供應商自我確認(SDoC)
證書有效期:
1.強制性安全認證-----無,年審維持有效性(如下模版)
2.自律性安全確認-----5年
3.供應商自我確認-----無證書,確認書永久有效
驗廠要求:強制性安全認證需要首次驗廠和年審
持證人要求:強制性安全認證必須是工廠持證,其他兩種認證類型工廠/製造商/進口商均可持證。
(二)電磁兼容&RF射頻認證(KC EMC和RF)
確保設備應能在一定的電磁環境下正常工作,即該設備應具備一定的電磁抗擾度( EMS);其次,該設備自身產生的電磁騷擾不能對其他電子產品產生過大的影響,即電磁騷擾( EMI)。
KC EMC和KC RF認證包括電磁兼容測試、無線射頻和電信測試。根據最新的「無線電波法」要求,按產品危害無線電環境等級的不同,將認證體系劃分為三類:
· 符合性認證(Certification of Conformity)
· 兼容性註冊(Registration of Compatibility)
· 臨時性認證(Interim of Conformity)
(三)能效等級(MEPS )
能效等級標識是表示產品能源效率等性能指標的一種信息標籤,目的是為用戶和消費者的購買決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導和幫助消費者選擇高能效節能產品。
適用產品範圍:
安全認證電氣用品 (57品目)
1. 電線類 : 1品目(電線、電纜)
2. 電氣開關 : 1品目(開關、電器開關)
3. 電容與電源濾波器 : 1品目(電容,電源濾波器)
4. 電氣設備部件及連接部件 : 1品目
5. 電氣保護部件 : 2品目(小型保險絲和保險絲夾、斷路器)
6. 變壓器 : 2品目(小型家用變壓器、穩壓器)
7. 家用電器 : 36品目(吸塵器、電熨斗等)
8. 電動工具 (1品目)
10.照明機器 : 4品目
安全確認對象產品 (95品目)
1. 電氣開關 : 電氣用控制端子
2. 變壓器 : 2品目
3. 家用電器 : 35品目
4. 電氣設備部件及連接部件 : 1品目
5. 音視頻應用設備 : 34品目 (電視機,錄像播放機,調諧器等)
6. 信息技術和辦公設備 : 18品目 (顯示器,印表機,投影機,掃描儀等照明機器 : 5品目)
申請流程:
1、客戶準備樣品和資料遞交到華商檢測機構
2、華商檢測機構把樣品和資料遞交到KTL/KTC進行測試
3、KTL/KTC進行safety測試,測試完成後出具KC測試報告
4、(如有)針對安全認證,KTL/KTC需要安排驗廠,並且後續每年進行年度審廠
5、KTL/KTC審核報告及其他申請文件,沒有問題後簽發KC證書
提交資料:
電器用品安全認證申請書
安全零部件清單
產品說明書(韓文)
絕緣材質目錄(溫度,耐壓特性或者耐燃性等級等)
電器路線圖
變壓器詳細規格書(相關產品時)
名牌(Marking plate)
代理人授權證明文件(適用於國外製造商)
工廠調查表(適用於初始工廠檢查)
準備樣品
申請產品2台(已包括EMC測試用)
其他材料或者需要檢測的零部件(需要時)
工廠審查
初始工廠審查:首次獲證時,需要對工廠進行初始工廠審查
年度工廠審查:獲證後,每年對工廠進行一次年度跟蹤審查
認證周期:
從樣品到之日起,約3個月左右。
KC認證工廠審查首次審廠要求:
韓國安全法規定在接受申請之後,授權需要對工廠進行首次工廠審查。按照安全法的要求項目,對工廠的品質控制系統進行初步的評估,涉及的方面有以下幾個:
工廠應按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和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生產與經認證機構確認合格的樣品一致的認證產品。根據韓國安全認證相關的法律和韓國產業技術試驗院(KTL)的有關規定,貴工廠應有以下的文件化的程序或規定,內容應與工廠質量管理和產品質量控制相適應:
1) 產品變更控制程序(例:認證產品變更申報得到認證機構的批准後,該部門應嚴格按照得到批准的變更內容制定相應的技術文件發放到相關部門以正確實施認證產品的變更。未獲批准的變更,不能在變更產品上施加認證標誌。)
2) 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
3) 質量記錄控制程序{應包括記錄的保存期限至少為3 年(只需進貨,例行和運行檢驗記錄)}
4) 例行檢驗和確認檢驗程序
5)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 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檢驗或驗證程序
7) 內部質量審核程序
8) 工藝作業指導書 檢驗標準,儀器設備操作規程,管理制度等程序工廠應保存至少包括以下的質量記錄,以證實工廠確實進行了全部的生產檢查和生產試驗,質量記錄應真實有效
9) 產品例行檢驗和確認檢驗記錄;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進貨檢驗/驗證記錄及供貨商提供的合格證明
檢驗和試驗設備定期進行校準或檢定的記錄;
例行檢驗和確認(運行)檢驗記錄;
生產線(車間)上的安全設備的日常點檢記錄;
不合格品(進貨,例行和運行)的處置記錄;
內部審核的記錄;
顧客投訴就採取糾正措施的記錄;
運行檢驗的不合格糾正記錄;
年度工廠審查要求:
在證書授權之後,認證機構每年會對工廠進行一次年度跟蹤審查,主要目的是查看工廠的質量控制系統的一致性,是否能夠持續符合安全法的標準。
年度工廠審查事項分為兩部分
1) 對質量文件,質量記錄,製造現場的相關內容的查看,要求和內容基本與初期審查一樣。
2) 需要確認工廠所有獲得KC Mark 授權的產品的一致性。根據產品的授權證書附頁(關鍵元器件列表),對認證產品的關鍵元器件,材質,電路,結構等進行確認,看是否一致。
抽樣要求:
列入KC Mark 強制認證範圍內的產品到現在為止共有216 種,韓國安全法規定每年對所有種產品進行抽樣,故每種產品每年有一次抽樣。
抽樣方式是;
由工廠審查員在年度審查時進行,現場有生產或者有庫存時,審查員封樣,工廠3 個月之內將樣品送往指定地址。
工廠審查時沒有生產或庫存時,工廠須於6 個月之內將指定樣品送往指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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