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後,如何找到真正想做的事?

2023-10-18     筆記俠

原標題:30歲後,如何找到真正想做的事?

《更新書堂》·第411篇

內容來源| 本文摘自機械工業出版社書籍

《如何找到想做的事》八木仁平 著

責編| 金木研

第 7776 篇深度好文:2497 字 | 7 分鐘閱讀

一、「以喜歡的事作為職業」的想法是錯誤的

「喜歡的事」說到底只是實現工作目的的「手段」而已。

比起沒有興趣的工作,當然還是做有興趣的工作更好。但是,把「喜歡的事」作為工作目的是不行的。

這個「憑藉『喜歡的事』生活」有一個很大的問題。那就是想把「喜歡的事」作為工作的人,往往會因為迷失了「工作目的」而失敗。

關於這個問題,可以以「飯店」為例。首先第一種類型,在你進入飯店的時候,有沒有過「總覺得哪裡不舒服」的感受呢?

是因為那家店迷失了工作目的,出現了偏差。例如:是希望進來吃飯的客人變得「健康」嗎?是想把飯店變成增加邂逅「可能性」的地方嗎?是想讓飯店有種回到自己家一樣的「安心感」嗎?

以上幾條可以認為是飯店的「工作目的」吧。在考慮實現這個「工作目的」的時候,「料理」只是一種手段。

為了自我滿足,「只做自己喜歡的料理」的人絕對開不好飯店。客人來店裡不僅是為了吃料理,也是為了追求「健康」「安心」「想要悠閒地度過時間」等這些蘊藏在其中的價值。

如果價值觀不明確的話,就會變成「歡迎所有人」的飯店,吸香煙的商人和帶孩子的夫婦會同時出現在飯店裡。

這對雙方來說都感覺很不舒服,結果最後誰都不會來了。

現在有很多餐飲店可以選擇,但是「歡迎所有人」的飯店是不會有人來的。

「將『喜歡的事』作為工作」可以滿足自己,但是很難做到給客人提供價值。

因為收入中也包括了給客人提供的價值部分,所以得不到很高的收入。

隨著時代變化,持續做「喜歡的事」變得困難。之前由於新冠病毒的流行,餐飲店的營業狀況變得非常嚴峻。這時餐飲店該怎麼辦呢?

不要執著於自己現在正在運營的餐飲店,而是要回歸到工作目的:「原本是為了什麼才開的餐飲店呢?」

如果想要提供「安心感」的話,就要考慮為此自己能做的事情是什麼。

如果想要提供「可能性」的話,就要考慮為此自己能做的事情是什麼。

說不定,會是和「開餐飲店」完全不同的事。對於只考慮「自己喜歡的事是開餐飲店」的人來說,這是很難的事情。

不知道接下來該做什麼,會束手無策吧。

我喜歡的事是了解自己,但沒想過一輩子都做這件事。大概因為將來某一天可能不再需要自我認知了吧。

到那時候,我就要重新考慮「怎麼才能讓人熱愛生活呢?」,然後開始尋找下一個喜歡的事並作為工作。

說到底,「喜歡的事」只不過是一種手段,但不能執著於此。

二、在「喜歡的事」之前

先從「擅長的事」中尋找

「在尋找『想做的事』時,先不要考慮金錢方面的制約和『能不能做到』。如果什麼都能做的話,你想做什麼?」

在與尋找「想做的事」相關的書中經常能看到這句話,讓人覺得「確實到現在為止沒能找到『想做的事』是因為一直在考慮能不能做到」。我也是在為不知道自己想做什麼而煩惱的時候看到過這句話。於是我開始思考「如果什麼都能做到的話,我會做什麼呢?」

但是完全想不出來。雖然感覺腦袋裡好像出現了一些詞語,但又被「可是我沒有錢啊……」「現在才開始太晚了吧……」這樣的想法所阻止,無法找到想做的事。

如果能拋開一切限制來考慮的話,確實能找到想做的事吧。但是現實中有各種各樣的限制。如果不考慮這些限制,那我們原本就不會因為不知道「想做的事」而煩惱。

那麼,無法拋開這種思考局限的我們該怎麼做才好呢?找到「喜歡的事」之前一定要先找到「擅長的事」。

很多人煩惱「不知道想幹什麼」,是因為順序搞錯了。找不到「想做的事」的最大原因是「即使找到了也無法將其變成工作」的思考局限。

反過來說,如果有自信可以把任何事都能作為工作生活下去的話,很容易就能找到「想做的事」。

為了擁有這種自信,重要的是明確自己「擅長的事」。

「擅長的事」是指「自己擅長的工作方式」,也可以說是「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利用的長處」。

如果對自己「擅長的事」有自信的話,就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將任何喜歡的事都變成工作。

如果有這種自信,拋開思想局限,自然就可以發現「想做的事」。所以有必要先明確自己「擅長的事」。

實際上,我在找到「真正想做的事」之前,徹底磨鍊了「將思考的東西傳授給別人」這一「擅長的事」。

三、不要考慮「具體的實現手段」

在自我認知過程中不能做的,首先就是不要胡亂去想「實現手段」。

「寫博客吧」「做YouTube吧」「學編程吧」「跳槽到哪個公司好呢」「單幹吧」「創業吧」「學英語吧」等等,這些都無所謂。因為這些在找到「真正想做的事」之後再考慮就可以了。

這和旅行目的地還沒有定下來,就先想是坐飛機去還是坐電車去是一樣的。

首先決定目的地「真正想做的事」吧。然後再考慮實現手段。

「在哪個公司就職」也是實現自己「真正想做的事」的手段。

假設能暫時遇到了讓自己覺得「很合適」的公司。但是隨著時代變化,公司里的人、業績、工作內容都會發生變化。

「公司」不過是實現手段,如果把公司作為工作方式的中心,在情況發生變化的時候就會產生「咦,我是為了什麼而工作的呢?」這樣的迷惑。

但是,如果以自己的人生目的來考慮工作方式的話,當那家公司不再適合作為實現手段時,就可以毫不猶豫地跳槽或獨立出來。

公司只是為了接近你人生目的的手段。如果覺得在那家公司無法實現自己的理想,就應該改變實現手段。

如果決定了旅行目的地,就可以輕鬆決定最合適的移動手段了。同樣,如果明確了「真正想做的事」,就會自動決定「實現手段」,所以沒有必要從初期就開始考慮,而且實現手段也可以改變。

總結一下找到「想做的事」的順序。

首先,請找到對自己的來說「重要的事(價值觀)」,然後再決定「我為了什麼而工作?」的工作目的。

比如我的工作目的是「讓更多人熱愛生活」。想做的事是實現這個「工作目的」的手段。

接下來請從「擅長的事」中尋找想做的事。這是為了讓人有「只要用自己擅長的事,什麼工作都可以做」的自信。

最後,請找到「喜歡的事」。

*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筆記俠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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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6a47a9af79c678173e8615c60793517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