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中人口凍結是什麼?凍結後是否意味著無法獲得拆遷補償利益?

2023-06-13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原標題:徵收中人口凍結是什麼?凍結後是否意味著無法獲得拆遷補償利益?

一、什麼是人口凍結?

人口凍結是指在行政機關就某一徵收項目啟動後,對徵收範圍內的暫停辦戶籍遷移手續,使徵收範圍內被徵收人的資格和數量得以固定。

那麼為什麼要設置人口凍結呢?這是因為在實踐中,經常有些被拆遷人在得知自己的房屋或土地被納入徵收範圍後,通過惡意分戶、遷戶乃至通過其他方式增加戶內人口數量,從而提高自身所獲補償利益。對於徵收機關而言,這些方式會對國家利益產生影響,導致國家財產損失,因此才在徵收中設置人口凍結時間點。

也正是由於人口凍結時間的設置,在徵收實務中經常會有被徵收人諮詢:設置人口凍結時間是否合法?人口凍結時間點有沒有法律的統一規定?自家新出生的嬰兒或者剛結婚的配偶不被徵收機關承認被徵收人身份怎麼辦?下面就為大家一一解答。

二、徵收人口凍結有無法律規定?實踐中都是怎樣設置的?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現今關於人口凍結無論是法律還是行政法規都沒有統一的規定。實踐中對於人口凍結時間點的設置也各不相同。

例如在海南省三亞市某地一起棚戶區改造項目中,徵收部門將安置補償方案公布後十個月作為人口凍結時間點,在安置補償方案公布十個月後出生的新生兒將不被承認被安置人資格。

再例如在廣東省黃埔區的一起舊村改造項目中,安置補償方案中規定安置補償方案發布之日至首批安置房經竣工驗收進行分配搖珠之日內,死亡的本村村民、及合理自然增長(包括因合法婚姻、合理生育)的人員可以享有被安置人員資格。

由此可知,實踐中各地區各項目的設置不盡相同,需要參考各地的具體政策文件以及安置補償方案等文件。

三、遇到不合理人口凍結的情況如何應對?

如前文所述,現行的法律並沒有對人口凍結進行相關規定。但並不意味之沒有有利依據。

在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王風俊訴北京市房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拆遷補償安置行政裁決案中(以下簡稱王風俊案),最高院卻表示了不同的態度。

最高院寫明「實踐中,有些地方出於行政效率等方面的考慮,簡單以拆遷戶口凍結統計的時間節點來確定安置人口數量,排除因婚姻、出生、回國、軍人退伍轉業等原因必須入戶、分戶的特殊情形,使得某些特殊人群尤其是弱勢群體的合理需求得不到應有的尊重,合法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護。」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對王風俊案的態度可知,徵收部門設置人口凍結時間點後並不意味著無法獲得被安置人員身份。

對於人口凍結後需要入戶的人員,需要切實考慮人員身份,入戶原因等因素。如果確實符合必須入戶、分戶的情形,則應當向徵收部門明確提出。如果徵收部門明確拒絕或者不作為,則可以通過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方式維護自身權益。(孫凌楓/文)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674f9d8916da350b5525f2a0e2eb85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