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債後選擇離婚
有兩種情形,一種是主動離婚,一種是被動離婚。
先說第一種主動離婚。通常一個家庭中,無論是丈夫或者妻子,有一個面臨負債的情況下,己經沒有多餘的錢去還債了,可能家裡僅剩了一套房子,或者孩子還小,需要撫養,夫妻一方為了不拖累對方,以及為了孩子們今後的生活,會主動提出離婚。無論是出於對另一方的愧疚,無奈,甚至有些夫妻本來感情還挺好,依然會選擇離婚,因為假如不離婚,會給家人孩子帶來,不斷的催債騷擾,甚至僅有的住房被法院執行,拍賣。從法律層面來說,離婚解除了婚姻關係,那麼欠債人就是本人,與原配沒有任何關係,更不會因自己負債,房子被查封拍賣,另一方的銀行卡,工資卡,社保卡被凍結,餘額被劃扣,
生活陷入窘境。
再說一種被動離婚,古人云:「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當一方負債後,會有委屈埋怨指責,甚至惡語相加,社會很現實,也很殘酷,家庭也是社會的縮影,有些人能夠同甘,卻不能共苦。一旦雙方的矛盾激烈加劇,感情受到傷害,自尊受到影響,必會導致感情破裂而離婚,「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分道揚鏢,形同路人。其實選擇這樣做,也無可厚非,「人不為已,天殊地滅」。畢竟一旦負債纍纍,那種生活是相當困難的,沒有經歷過的人,根本無法體會。
結論:希望負債人正確處理債務問題,合理處好婚姻關係,風雨過後是彩虹,只要不頹廢,不放棄,東山再起不是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621ce31d49cb204d0e71464a85cdca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