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紀委監委對海南省林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李開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開文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提供幫助,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開文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缺失,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將手中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肆無忌憚收錢斂財,嚴重損害黨和國家機關的形象。李開文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海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開文開除黨籍處分;由海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清廉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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