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代評不是捷徑是陷阱(眾議)

2024-10-22     河南日報

楊玉龍

職稱是專業技術從業人員專業素養、工作實績、學識水平的評價和認定,也是工資調增、職務提升的重要依據。近年來,市場上出現不少宣揚「專屬通道,不過保退」「破格申報、保通過」的職稱代辦機構。儘管有關監管部門的防騙提醒和專項治理持續不斷,仍有一些人因想「走捷徑」,成了被坑騙的對象。(據10月21日《工人日報》)

「職稱代評需要嗎?」「發論文需要嗎?」「全程代辦」「花錢保過」「不過包退、各學歷均可,中級職稱證8000元」……這些宣傳字眼對於需要職稱申報評審的人來講,的確有著誘惑力。尤其是,有的機構宣稱,只需留下聯繫方式和申報信息,即可幫助整理材料、提交申報。如此便捷操作,也的確能夠忽悠住人。

按照相關規定,提供虛假材料取得的職稱會被撤銷,並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記錄期限為3年。從法律角度來看,申報人通過代評機構購買虛假材料申報職稱,本身也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可見,靠弄虛作假手段就是在「玩火」,發現被騙後退費無門者也大有人在。

堵住職稱申報評審的漏洞至關重要。一方面,要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對於擾亂職稱評審的非法機構、人員要嚴格查處;另一方面,也要根據各行各業的實際情況,積極構建更加科學、透明、多元化的職稱評價體系。同時,應採取綜合措施,完善職稱評審制度,優化評審中的監督機制。

申報者也須注意防範。「評審未過,不予退費」「虛假宣傳,完全沒申報」「關店失聯、捲款跑路」等,這些是投訴的熱點,申報者當予以警惕。在具體消費實踐中,若發現有中介機構和個人散播可「保過」代辦職稱申報評審等不實信息,可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對虛假宣傳,可向網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對詐騙行為,可向公安機關報案。

總之,對職稱申報評審弄虛作假現象必須零容忍。《職稱評審監管暫行辦法》明確要求,對申報人而言,應對本人申報材料真實性進行誠信承諾,承諾不實、弄虛作假的3年內不得申報評審職稱;對評審專家而言,存在違規行為的要取消評審專家資格,通報其所在單位,並建議所在單位給予相應處理。可見,弄虛作假終歸沒有好下場,應主動抵制。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4a0b67eae2d6cf30c7af4e95a21624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