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員牟某某沒想到,自己對刑期計算錯誤的申訴,檢察官如此上心,如此不辭辛苦地幫他維權......
2019年8月,撫順市河北地區人民檢察院在開展巡迴檢察過程中,收到在押服刑人員牟某某所服刑的遼寧省撫順第一監獄轉來的信函——監督刑期計算錯誤請求書,牟某某在信中反映自己刑期計算錯誤。檢察官收到申訴信後立即向分管領導彙報,開展法律監督調查,並發現:
因犯詐騙罪、合同詐騙罪、虛報註冊資本罪由原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判決書及送達遼寧省撫順第一監獄的執行通知書載明刑期自2009年1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止,原判刑期為有期徒刑十五年,牟某某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33天,其刑期應為2009年1月20日起至2023年12月17日止,刑期計算確實有誤。
檢察官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檢察官深知刑期問題不僅關乎到服刑人員的切身利益,也關係到司法的公正與權威。由於是外地法院所做出的判決,經向遼寧省人民檢察院請示彙報得到支持後,對原審法院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近日原審法院依法作出刑事補充裁定,將原判決書中「即從2009年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6日止」更正為「即從2009年1月20日至2023年12月17日止」,同時對執行通知書刑滿日期也作出更正。
員額檢察官通過遠程視頻向牟某某宣讀刑事補充裁定書,已在監獄服刑11年的牟某某既意外又感動,他激動地說:「沒想到檢察官對我一個罪犯的事兒這麼重視,更沒想到十多年前的錯誤判決現在還能給予糾正,感謝朱檢察官幫我重獲一年的自由,我一定積極改造,爭取早日出獄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2020年4月9日上午,服刑人員牟某某家屬代表來到撫順市河北地區人民檢察院,為檢察官們送上錦旗。檢察官與服刑人員家屬進行深入交流,向他們宣傳法律知識,對服刑人員家屬做進一步法律宣傳,教育服刑人員服從改造,爭取早日回歸社會,做一個守法公民。
來源:河北地區檢察院
(二三里編輯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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