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網友諮詢:
如何認定婚前個人財產?
尹譽強律師解答: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判斷是否屬於婚前財產的關鍵在於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後才實際占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依照法律的規定,婚前財產主要包括: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尹譽強律師補充: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尹譽強律師簡介
北京恆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北京大學法學專業畢業,碩士研究生學歷,並獲得國際工商管理MBA碩士學位,20多年的法律顧問從業經歷,曾先後擔任於世界500強企業中國民生銀行管理層、IT網際網路集團企業高管,曾任中國華商聯合會首席法律顧問併入選投資項目智庫專家組成員。
20多年的法律糾紛解決經驗,擅長各種複雜疑難問題的解決,範圍包含刑事辯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糾紛、婚姻家庭、公司法律顧問、智慧財產權糾紛、公司合規風控、房產糾紛、股權兼并和融資上市諮詢、不良資產處置、破產重組等金融類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