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城市化建設,使樓房如雨後春筍般拔地而起。而樓房的類型是多種多樣的,有住宅樓、辦公樓等。但是無論何種樓房,都免不了契稅的繳納問題。在會計實務中,契稅就是指不動產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次性稅收。那麼非公司制企業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到的房屋權屬變更是否需要繳納契稅呢?
問:非公司制企業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到的房屋權屬變更是否需要繳納契稅?
答:根據《關於繼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7號)文件第一條規定,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規定整體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業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原企業投資主體存續並在改制(變更)後的公司中所持股權(股份)比例超過75%,且改制(變更)後公司承繼原企業權利、義務的,對改制(變更)後公司承受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
本文來源:北京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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