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科技創新是大規模有組織的科技創新活動,能夠集中力量進行科技攻關,解決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對於增強國家的科技實力、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具有重要作用。《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優化重大科技創新組織機制」。這是完善科技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改革舉措,將進一步提高科技創新的效能,更好保障重大科技創新的順利實施。
第一,優化組織機制是完成重大科技創新的必要保障。優化組織機制,有利於發揮社會主義制度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集聚戰略科技力量,調動重要創新資源,保障重大科技創新順利實現戰略目標。
第二,優化組織機制有利於提高重大科技創新的效能。重大科技創新需要大量創新資源,優化組織機制,有利於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把好鋼用在刀刃上,實現科技創新效益最大化。重大科技創新往往涉及多個部門、領域、團隊和學科,優化組織機制,有利於增強創新協同性。通過優化組織機制,可以進一步促進科技產業的融合,增強科技創新對產業和經濟的源頭供給能力,加快成果轉化,儘快形成新質生產力。
第三,優化組織機制必須解決好重大科技創新實施中的突出問題。
(據新華社北京8月24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