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四不像」的刑事案件,在門鎖完好的情況下,兇手侵入內室,殺死事主,事主的兒子卻僥倖逃過了一劫,似乎是為財而來,卻又製造了血案,遇害女子遭捆綁,被丈夫發現死在洗手間邊上,家中遺留的痕跡十分可疑,是陌生人的入室搶劫,還是熟人的暴力侵害?
2016年4月13日,家住浙江湖州長興縣的34歲女子費欣去小區門口的超市拿快遞,卻被超市老闆告知,她的快遞已經被一個男子取走了,對方能準確說出她的姓名,老闆還以為是熟人,沒有仔細留意,但聽完老闆的描述費欣感覺自己並不認識那男子。
她心中直犯嘀咕,回家後便跟丈夫說起這件事,丈夫也沒察覺不對,誰能想到,僅僅過了一星期,在一個下著雨的夜晚,費欣的丈夫王剛回家之後,打開門和燈,便看見了讓他大驚失色的一幕:只見妻子被捆綁躺在洗手間邊上,已經停止呼吸,面部被血浸染,兒子雖然被死死護在身下,但頭臉也沾上了血跡。
他們的兒子才18個月大就經歷了如此慘烈的事件,王剛難以想像妻子身死前究竟遇到了什麼,他急忙報警又將兒子送醫檢查,結果發現兒子的頭部也有遭受擊打的現象,雖然並不致命卻要持續治療觀察一段時間。接到報案後,警方迅速出動,趕往被害人的家中勘驗現場。
現場處處透著古怪,根據已有的線索,費欣身上沒有明顯外傷,致命的傷害來自頭部,顱腦損傷比較嚴重,兇手擊打力度不小,但好像又不是預謀殺人,預謀殺人的話應該會做好充足準備,不至於連捆綁受害人的布帶都是其家中睡衣的腰帶,也沒必要用類似木棒的鈍器延長作案時間增加暴露風險。
如果圖財,就可能是一起入室盜竊或搶劫轉為殺人的案件,經檢查,被害人家住在頂層,上有一個小閣樓,小閣樓的防盜窗有被破壞的痕跡,看起來兇手準備從這潛入卻沒成功,不得已直接從門口進入。
費欣和王剛家門口的樓梯處散落著一袋垃圾,進門處又散落著女人的一撮長發。
門鎖沒被破壞,也就是說兇手極可能是趁著費欣出門扔垃圾的空檔,強行闖入,一闖入就使用暴力攻擊費欣,抓住頭髮搏鬥過程中落下髮絲,費欣遇害後,兇手卻放過了她的兒子,在她家中隨意翻找了下,拿走費欣的小包等少量財物就走了,並沒有翻箱倒櫃洗劫。
不像直接仇殺索命,也不像為財盜竊、搶劫轉化為殺人,如果是後者,一定有被威逼的過程而不是進門就動了手,更何況兇手明顯有針對性衝著這家來。
費欣的社會關係很簡單,丈夫王剛經營一家大理石加工廠,近年來生意不景氣,夫妻倆生活比較拮据,針對性盜竊搶劫沒必要專挑沒錢的下手。
兇手不翻箱倒櫃拿走所有的財物,也說明其目的不是全然為財,就在警方為兇手的動機感到費解時,幾天前的「快遞事件」成為破案關鍵,費欣的快遞莫名被陌生人拿走了,幾天後費欣就遇害了......
根據超市老闆的敘述,以及超市的監控,警方沒費多少力氣就將那名拿走快遞的男子與本案聯繫了起來,4月13日當天這名大約五十多歲的男子來冒領快遞,老闆將快遞給他後,他站在原地看了一兩分鐘才離開,不像是代取,倒像是刻意在記上面的姓名地址等私人信息。
2016年4月20日也就是案發當天上午8點半左右,小區門口道路的監控又拍到這名男子騎電動車進入小區,11點05分才離開,而費欣遇害的時間恰好就是上午10點左右,他不僅取走費欣的快遞行蹤還恰好和作案時間相符,嫌疑極大,但警方還發現這名男子進入小區和離開時,都有另一名騎電動車的女子跟隨。
這名騎電動車的女子王剛很熟悉,她不就是妻子費欣的好友邱麗嗎?雖然男子他不認識,但他一定和邱麗有所聯繫。如果說是邱麗雇兇殺死妻子,王剛是難以置信的,案發前邱麗雖然和他們夫妻存在一些矛盾,但王剛認為,那矛盾不至於要殺人。
兩人已經暴露,警方很快將還在長興縣的他們抓獲,到案後,邱麗自知無法掩飾,便交代了前因後果。
原來,費欣遇害前與邱麗的關係還是不錯的,但自從合夥做生意,問題就來了,費欣告訴邱麗,大的工地她丈夫做,有些小的十幾萬二十萬左右的家裝她們倆可以做,最近正好有個家庭裝修項目,很快就能回收盈利,費欣拉邱麗一起投資,邱麗答應了,兩人出資13萬,各承擔一半。
這筆生意並沒有想像中順利,邱麗的資金沒如約收回,此後費欣又以增加投資為名,勸邱麗辦了一張信用卡,她將這張卡拿在手中使用,那以後邱麗經常能收到消費信息,看到帳單就知道費欣在哪使用卡,信用卡到期要還,生意卻遲遲不見起色,相反這張卡還被費欣套現透支了20多萬,邱麗急了。
她不停收到銀行的還款通知,為了要錢跟費欣夫妻產生矛盾,費欣和王剛夫妻認為這並不是私人債務,而是做生意的投資,沒法那麼快給還上,邱麗的老父親見女兒心焦不已,拿出自己的養老錢給她還,這讓邱麗覺得十分愧疚,也因為債務糾紛開始憎恨費欣,她想到找那種討債公司來幫忙。
幾經輾轉,邱麗聯繫上了男子蔣近東,蔣近東是江蘇常州人,此前判過刑,外號混鬼,心狠手黑,邱麗答應欠款拿到手後抽出三成給他作為報酬,蔣近東便配合費欣開始行動,案發當天,邱麗跟著蔣近東趁費欣開門丟垃圾闖入室內。
邱麗原本只想跟費欣要錢,沒想要殺人,但蔣近東卻是個真「混鬼」,費欣受到驚嚇不停叫喊,蔣近東聽在耳里十分不耐煩,為了讓她閉嘴連續拿木棍猛擊,又拿睡衣腰帶捆綁,邱麗被這情景嚇得人都軟了,她不敢阻止蔣近東,更不敢報警,怕蔣近東掉轉頭來,害了自己。
但當蔣近東將費欣打倒又想沖費欣的兒子下手時,邱麗看不下去,急忙上前阻止他:孩子是無辜的!邱麗怕了,沒想到上門討債竟然會發展到如此嚴重的地步,她雖然保全了小娃兒的命,卻難以面對自己僱人導致費欣死亡的結果,匆匆離開現場,直到警方將兩人分別抓獲。
案子破了,但費欣家人卻無法接受邱麗討債導致費欣被害的事實。這是一起典型的因催討債務引發的暴力犯罪事件,生活中許多債權人為了追債會選擇自行或僱人跟蹤、騷擾、威脅債務人,甚至藉助惡勢力的方式進行暴力追討。
要債是合法要求,可以有公力救濟和私力救濟兩種途徑,邱麗法律意識淡薄,直接考慮了後者,找來有前科的蔣近東幫自己討債,誰知蔣近東下手這樣狠,直接致死了費欣,一併致傷孩子,這種暴力催債經常會觸及《刑法》中的非法拘禁或者故意傷害、過失致人死亡、故意殺人等罪名。
本案中蔣近東替邱麗討債,為了阻止費欣呼喊下了必要致她於死地的狠手,甚至一度要傷及孩子,其行為已經造成一死一傷的嚴重後果,涉嫌故意殺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邱麗雖然沒有致死費欣的犯罪意圖,但她僱傭蔣近東暴力催債,與導致費欣死亡有著直接聯繫,也起到了主要作用,哪怕罪不至死也要在監獄中度過很長一段時間,落網後的邱麗痛哭流涕,悔恨自己做錯,連累父母,讓他們年逾六旬,還要為自己如此悲傷,無法膝下盡孝。
只因債務糾紛,費欣和邱麗從合夥做生意的好友變成了仇敵一般,如果當初兩人都能為對方考慮,好好溝通下,事情也不至於演變到如此嚴重的地步,欠債應當還錢同時暴力催債不可取,這是本案帶給觀者最大的警醒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