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公示
在顯著位置公示營業執照、食品(小餐飲)經營許可證或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憑證、健康證、公開承諾和日常監督檢查記錄表等。
二、有形象
衛生整潔,設施工具清潔,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類貯存,直接入口散裝食品、現場制售食品設有防塵防蚊等設施。
三、有票證
裝訂食品進貨票據,查驗食品合格證明,留存供貨商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複印件。
四、有自查
定期查看是否存在超過保質期、腐敗變質或抽檢不合格的食品,並做好記錄,問題食品及時放入食品下架箱。
五、「五不」
1.不超範圍經營,擅自改變許可條件。
2.不經營腐敗變質、摻假摻雜等不合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3.不經營過期、「三無」假冒偽劣、來源不明的食品。
4.不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5.不使用無合法來源的油脂和劣質油脂。
來源:延安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