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員屢考不過,培訓機構老闆組織作弊獲刑

2023-09-14     大邑檢察

原標題:學員屢考不過,培訓機構老闆組織作弊獲刑

為幫助機構中屢考不過的「老大難」通過考試,培訓機構老闆竟帶著員工一起,通過進入考場竊題、組織答題、向考生傳送答案、發放作弊器材提供答案等手段多次組織作弊。近日,經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組織考試作弊罪判處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其餘涉案成員被另案處理,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姚雯/漫畫

宋某經營一家教育培訓機構,主營成人學歷提升業務,招收學員參加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培訓,為學員提供複習備考、模擬考試及全方位、全天候的課程諮詢服務。對於培訓機構來說,學員的考試通過率就是培訓機構最好的招牌。但讓宋某感到頭疼的是,機構里有一些「老大難」學員始終有一兩門科目掛科,怎麼都通過不了。

2018年4月,宋某從同樣從事教育培訓業務的朋友口中得知,其有門路可以買到試題答案,便計劃買下試題,將答案傳給學員。此外,宋某認為,還可以安排「槍手」進入考場拍攝試題,由專業人員做題,組建小群把答案發送給機構的老師,再由老師發送給有需要的學員。為了提高學員的通過率,宋某自2018年開始在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幫助學員作弊。

2021年4月中旬,宋某網購了「拍照眼鏡」,並在同年10月的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安排了幾名機構老師報名參試。進入考場之後,這幾名機構老師在短時間內通過「拍照眼鏡」拍攝試題,並直接傳遞到考場外負責接收試題人員的手機上,由他們進行答題,再把答案發給有需要的學員。

每次操作之前,機構老師都會提醒相關學員在開考後10分鐘左右再進入考場,而這10分鐘,就是宋某等人完成入場、拍照、做題、回傳的時間。成功得手後,參試的學員可以在記住選擇題答案之後再進入考場。

2022年10月23日,公安機關網安部門在網上巡查時發現這一犯罪線索,當日便進行立案偵查並抓獲了犯罪嫌疑人宋某。

今年2月,案件被移送邗江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審查全部案件材料,承辦檢察官認為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並列明詳細偵查提綱。公安機關於今年4月補查重報。因涉案人數眾多、案情複雜,邗江區檢察院於今年5月依法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十五日。

經審查,2018年4月至2022年10月期間,犯罪嫌疑人宋某通過組織其培訓機構員工通過進入考場竊題、組織答題、向考生傳送答案、發放作弊器材提供答案等手段,在2018年度至2022年度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幫助30餘名考生作弊共計8次。檢察機關認為,宋某與他人共同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學員考試作弊,情節嚴重,應當以組織考試作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年6月,邗江區檢察院對該案依法提起公訴。近日,法院經審理,採納了檢察機關全部指控和量刑建議,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檢察日報·法治新聞版 作者:吳艷麗 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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