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再提高150元 18歲以上在讀孤兒可繼續享受補貼

2019-07-26     南陽報業傳媒


龍騰南陽訊 7月25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日前聯合轉發《河南省民政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孤兒養育工作的通知》,我省今年再次提高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每人每月提高150元。此次提標從今年1月1日算起,上半年補貼的差額部分將於下半年補發到位。

今年1月份,我省曾提高全省孤兒基本生活費最低標準,每人每月提高100元,社會散居孤兒、機構養育孤兒每人每月最低補貼分別達到800元和1200元。此次提標後,全省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950元,機構養育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350元,分別比去年年底的標準提高250元。根據通知,愛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同步予以調整;重度殘疾孤兒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但不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

今年,我省首次將孤兒保障範圍擴展到18歲以上仍在讀孤兒。通知明確規定:孤兒滿18周歲後,仍在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高等專科學校、普通本科高校就讀的,可繼續享受孤兒基本生活費。符合條件的孤兒可向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登記後,即可予以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

通知要求,孤兒的認定和審批是做好孤兒養育工作的基礎,必須嚴格、規範、準確。各級民政部門要牢固樹立「民政為民、民政愛民」工作理念,堅持「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將孤兒認定審批工作作為打通政策落實「最後一公里」的關鍵環節,切實解決群眾辦事堵點、難點,推動群眾辦事 「最多跑一次」落實到位。

近年來,我市認真貫徹落實孤兒養育工作有關政策,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積極推進兒童福利機構建設,認真開展孤兒養育工作,全市孤兒養、治、教、康條件不斷得到改善,整體養育水平不斷提高。

南陽報業傳媒集團全媒體記者 王勇 通訊員 王磊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2c86LmwB8g2yegND_BY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