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給兒子治病,男子眾籌15萬!法院判決:把錢退回去

2019-11-07     錢耳朵

男子為兒子眾籌15萬治病,法院判決其把錢退回去,還要支付利息。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且聽靠譜周一一道來。

據央視新聞報道,2017年9月,莫先生和許女士的兒子出生,好景不長,2017年11月,孩子被診斷為威斯科特-奧爾德里奇綜合症。

這是一種很嚴重的病,染色體缺失,導致抵抗力低。

在2018年4月,為了籌錢治病,莫先生在水滴籌發起了目標為40萬元的個人大病籌款:

「我是為我身在重症監護室的孩子發起求助的……這5個月來,孩子飽受疾病折磨,為了給他看病已經花光了家裡的全部積蓄,欠下了20多萬的外債,醫生說要做好長期的治療準備,後續至少要40萬元左右的治療費用,但我們家就是工薪家庭,我和妻子的工資根本不足以支付孩子的治療費用,可誰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孩子被病魔折磨呢?他是我們家唯一的希望啊!…

30個小時,就籌到了15萬,可惜的是,最後孩子還是沒救回來。

隨著孩子的離去,事情馬上發生了反轉。

2018年7月27日,也就是莫先生之子去世後的第5天,妻子許女士向水滴籌公司舉報稱,「水滴籌的錢基本沒用……孩子父親是拆遷戶,家裡有房,還有店面,並不存在借錢的情況……」。

後來水滴籌要求莫先生把錢還回來,莫先生沒還,於是就把莫先生起訴了。

11月6日,全國首例因網絡個人大病求助引發的糾紛在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宣判:

法院認定籌款發起人莫先生隱瞞名下財產和其他社會救助,違反約定用途將籌集款項挪作他用,構成違約,一審判令莫先生全額返還籌款153136元並支付相應利息。

從這件事想到了當時霸屏上熱搜的「德雲社演員眾籌百萬事件」,央視特約評論員一針見血地指出:

「傳統觀念上說,只要家裡有餘糧就不該求助,但在現實當中確實存在,不能僅僅因為他有房有車就認為他不應該募捐,而是他是不是把情況真實、完整地告訴大家,如果告知了,網友就可以自己衡量是否到了要幫助你的地步,但如果隱瞞了、欺騙了網友,就是詐捐。」

有房子有店面的拆遷戶,遇到大病尚且捨不得花錢,何況普通家庭,很有可能就被壓破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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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2GmWRW4BMH2_cNUgYWS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