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環一市民在整理父親遺物時發現40發軍用子彈,主動上繳!

2022-04-11     台州公安

原標題:玉環一市民在整理父親遺物時發現40發軍用子彈,主動上繳!

「打開盒子時嚇了我一跳,以前從未聽父親說過,家裡還有這些東西。」42日,家住玉環市坎門街道振興社區的黃先生將整理父親遺物時發現的40發軍用子彈,主動上繳給坎門派出所。

黃先生告訴民警,他的父親剛剛過世,當天上午,家裡人在整理父親遺物時,在老人家生前住的房間裡找出一隻生鏽的綠皮鐵盒。打開盒子後,大家發現裡面竟然裝著未使用過的40發子彈,其中有36發是步槍子彈,有4發是手槍子彈。

「父親年輕時是一名軍人,這些子彈應該是他當兵時留下來的,裝在盒子裡估計是為了收藏留念。」黃先生說,平日裡,派出所的民警有到社區普及過關於打擊整治槍枝爆炸物品違法犯罪的相關法律法規,所以他知道子彈不能私藏。在發現子彈後,他便立即聯繫坎門派出所,主動將東西交給了值班民警。

目前,上繳的子彈已被民警妥善處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較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市民朋友們,如家中藏有或發現有被公安機關管制的槍枝彈藥,不能一丟了之,更不能私自藏匿,應及時向公安機關上繳。對於主動上繳的可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拒不上繳的,一經查實,輕者將受到治安處罰,重者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徐有弟)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2600f385b173412a1182fbcdd0b9f7d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