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計免賠條款多,發生這四件事一定不賠

2020-02-27     汽車維修保養指南

我們在給自己的愛車買保險的時候,一般都會了解到一個險種,那就是「不計免賠險」,估計有很多車主認為,只要我買了不計免賠險,那我以後無論出什麼事故,我都能獲得保險公司100%的賠付。但事實真的有我們想的這麼好嘛?您往下看就知道了。


什麼是不計免陪?


不計免賠險又叫做「不計免賠率特約條款」,是一種商業附加險需要以投保的「主險」為投保前提條件,不可以單獨進行投保,其保險責任通常是指「經特別約定,發生意外事故後,按照對應投保的主險條款規定的免賠率計算的、應當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部分,保險公司會在責任限額內負責賠償」。



那麼,有沒有哪些情況是不計免賠險不賠付的呢?有!如果出現以下四種情況,不計免賠險均是不予賠付的。


加扣免賠率-不賠


加扣免賠率是在保險公司在投保人違反了規定,或者投保人覺得自己駕駛技術不靠譜的情況下,而額外增加不進行理賠的金額部分。



加扣免賠率因為本身沒有責任的認定,所以一旦發生事故的時候,不計免賠是不賠的。


車輛被盜-不賠


基本險不計免賠險它本身只服務於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這些基本險種。對於全車盜搶險、涉水險等附加險無效。



所以在車輛被盜後,如果想獲得全額賠付的話,就一定要買附加險不計免賠險。


第三者逃逸-不賠


不計免賠險免責條款第四條當中指出,因應當由第三者負責賠償但無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的免賠金額,不賠。



也就是說如果雙方事故發生後,因為對方逃逸或者其他原因無法找到第三者的,不計免賠不生效。但如果已實行商車費改地區,無法找到第三方的,實行30%的絕對免賠率。


無法定責-不賠


不計免賠險費率為相應險種保費的15%—20%。一旦出險,保險公司會按照不同的事故責任比例採取相應的免賠額。比如第三者責任險,全責免賠20%,主責15%,同責10%,次責5%。



也即是說,如果事故雙方報險資料不夠充分、事故責任方難以確定,這就會造成沒有有效的理賠依據,在這種情況下,不計免賠險是不生效的。


寫在最後:


不過也不用擔心,正常情況下我們只要購買了相關主險當中的不計免賠險,在我們遵守交通規則的前提下,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都會進行賠付的,可以儘量避免我們的財產損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1LO2hHABjYh_GJGVnPh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