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者最高罰款20萬元!煙台全力推動安全生產責任險投保
膠東在線12月6日訊(記者 賈楚航 李剛 劉雯)12月6日,煙台市政府新聞辦召開2023年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新聞發布會。會上,市應急管理局規劃財務科科長牟紅霞對安責險具體實施範圍,以及不按規定投保的企業將面臨的法律處罰進行了解答。
新《安全生產法》五十一條明確規定:「國家鼓勵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屬於國家規定的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二十四條明確:「礦山、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築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生產等屬於國家規定的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牟紅霞表示,市應急管理局一直在加強安責險執法工作,每年將安責險工作納入年度執法檢查計劃,未按規定投保安責險將面臨處罰。新《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按照相關要求,煙台將充分發揮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風險減量和事故預防功能作用,全力推動高危行業領域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投保工作,督促承保機構規範開展事故預防服務。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k/16887a612a503072dd1ab0212cb0cd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