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詐騙人員將自己偽裝成相貌堂堂的成功男士或者楚楚動人的年輕女子通過相親網站、QQ、微信等方式與受害人結識,並迅速與受害人展開網戀,在素未謀面的情況下以各種藉口向受害人要錢或者將受害人騙至偏僻地方約會實施搶劫的案例屢見不鮮。
2020年1月9日 ,田林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一起男子假扮女網友與好友網聊,騙對方出來約會時實施搶劫的案件,兩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零二個月不等,並處罰金3000元。
田林縣人民檢察院指控
2019年9月初,被告人何某與被害人班某某通過微信加為好友,後何某一直以女性身份與被害人班某某聊天。經過一段時間後,班某某對被告人何某假扮的「女網友」產生感情,便打算到田林縣舊州鎮與其約會,於是何某產生了搶劫班某某的想法。被告人何某找來被告人駱某某商量,駱某某表示同意一起實施搶劫,後何某便發信息叫班某某來舊州鎮。2019年9月11日凌晨3時許,班某某獨自一人開車前來舊州鎮赴約,被告人何某、駱某某在舊州鎮角柳開發區附近埋伏好後,便引班某某來到案發地點。班某某來到後,即被被告人何某、駱某某持木棍毆打並用繩子捆綁,後搶走550元現金、一部VIVOX20型號智慧型手機並轉走手機微信里的1000元。經田林縣價格認證中心鑑定,被搶手機價值2339元。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何某、駱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威脅手段,當場劫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搶劫罪,應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何某、駱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且其家屬代為退賠被害人的損失,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以上判決。
法官提醒各位
網上交友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防止對方以虛擬身份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不要被甜言蜜語沖昏頭腦,不要輕信網上發來的圖片和視頻,不要隨意轉帳或者匯款,更不要獨自一人深夜前往偏僻的地方與網友約會。
來源:田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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