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欣益興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員工陳春,從重慶來黃務工,住在四棵還建樓,為了上下班方便,她於今年6月份購買了一台非國標電動自行車,但由於沒有本地戶籍,其電動車上牌成了難題。然而最近,她心裡的這塊石頭終於落了地。「現在好了,拿著辦理居住證的回執單就順利地上好了牌照。」陳春高興地說。
無獨有偶,與陳春一樣選擇在黃石工作和定居的張瑜,也是因為沒有黃石本地戶籍,她的電動車同樣無法上牌。「居住證辦下來需要半年時間,當時正擔心車子沒法上路跑。沒想到,交警部門的這個新規定讓我很快辦好了牌照。」張瑜說。
張瑜口中的新規定是什麼?市車管所副所長李順安介紹說,根據黃石新公布的電動自行車上牌細則規定,外地戶籍居民只有辦理了居住證,才能為自己的車輛上牌。但是正常辦理居住證至少需要半年時間,鑒於此,外地來黃的居民無法在短時間內申領到居住證,導致不能正常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手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開展以來,市公安交警部門把「為民服務解難題」作為重要工作,發現問題立行立改。
「了解到這一情況後,市交巡警支隊主動作為,積極協調相關部門,要求全市各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站,只要當事人在轄區派出所開具了辦理居住證的回執單,各服務站對符合條件的電動自行車就必須無條件辦理登記上牌工作,待半年後當事人申領到居住證後再行備案。」市交巡警支隊支隊長蘭山表示,不讓群眾跑冤枉路,不給群眾設任何門檻,堅決落實應上盡上原則,讓每個「新黃石人」看到黃石公安機關用情為民服務、用心為民解難的具體表現和行動。(黃石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