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作案時被監控拍下。
曹某落網後接受民警訊問。
17歲正是充滿青春與活力的年紀,本應該在父母呵護下成長,在知識的海洋里暢遊,而蘭陵的曹某卻因屢教不改的盜竊惡習被刑事拘留。10月8日,曹某因涉嫌盜竊罪被蘭陵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10月8日下午,蘭陵縣的中學生小胡放學時,發現停放在學校附近某便利店門前的黑色兩輪「戰警」電動車不翼而飛,更令小胡著急的是,今年5月份花2599元購買的VIVO S1手機還在戰警電動車的儲物箱裡。他四處尋找未果後,在父親的陪伴下來到蘭陵縣公安局開發區派出所報警。
開發區派出所指導員張文明接到小胡父子的報警後,立即帶領值班民警到達現場開展工作。在調查過程中,一段監控視頻還原了小胡「戰警」電動車「不翼而飛」的整個經過。監控顯示,10月8日下午3時18分許,一名騎著電動車、嘴叼香煙的青年來到了小胡電動車旁,此人右手叉腰,左手捏著香煙觀察四周無人後,迅速將小胡的「戰警」電動車偷走。
通過視頻監控,經驗豐富的張文明指導員召集辦案民警碰頭分析,嫌疑人年齡應該不是很大,但心理素質較好,作案手法老練,熟悉附近地理環境……這個小蟊賊應該是附近村莊輟學在家且不務正業的社會青年。經過張文明一番點撥,辦案民警們頓時茅塞頓開,在案發現場附近村莊展開排查,很快將嫌疑人曹某在家中抓獲。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曹某,17歲,輟學在家,平時遊手好閒,不務正業,落網後,曹某對盜竊「戰警」電動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同時,民警在某小區車庫門口起獲涉案「戰警」電動車,又在一處閒置農房的屋檐上將被盜手機起獲。辦案民警進一步偵查發現,嫌疑人曹某分別於5月和8月先後兩次盜竊朋友及同學的手機,在同學的父母、朋友找上門時才將手機歸還給人家。
8月份的一天,犯罪嫌疑人曹某到朋友王某家中玩耍,因玩耍過程中異常興奮,當晚便在王某家中過夜。第二天早晨醒來,曹某欲打的回家,想到自己身上分文未有,便拿起王某放在桌上的手機,讓司機師傅將其送至家中,用手機抵押了車費。曹某回到家中不久,朋友王某通過電話聯繫到了曹某的父親,向曹某打聽自己手機的去向,曹某百般抵賴,稱未看見王某的手機。
第二天,送曹某回家的司機師傅找到曹某家中歸還手機,並向曹某索要車費,此時還在蒙在鼓裡的曹某父親才知道自己的兒子確實偷了手機。曹某的父親付了車費後,第一時間將手機還給了王某。
不論是嫌疑人曹某的朋友還是同學都考慮到涉案價值不大且已找回,同時念及同學情、朋友情,也為了曹某的前途,都選擇不報警處理。然而,涉身其中的曹某不思悔改,一步錯,兩步錯,步步錯,最終走向了犯罪的深淵!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蘭陵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臨報融媒記者朱武濤 通訊員通訊員梁利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