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网友子网上询问
空挂户口的外地人怎么处理?也要分集体的钱吗?
其实,想分雄安集体的钱,也不是那么好分的
“挂空户”也分好几种
a、未成年,放亲戚家寄养
b、成年,纯想蹭安置
首先我们说,第一个情况
早前雄安发不过一则关于被安置人的明白纸
里面写着:
寄住、寄养、寄读以及空挂户这类人口
是不可以算成被安置人的
既然不算安置人,自然也不会分割村集体的财产
在说说成年人,
最可怕的还是在村里买了房的
就想要成为被安置人
但是,雄安有一条铁律!
落户可以,但必须放弃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能分到雄安村集体资产的
只有以下几种:
1、户口必须在本村,有承包地或宅基地,不是“上班的”,在机关和事业单位上班的和离退休的人不算。满足这几个条件才算是安置对象。
2、原户口在本村,但是现在已经迁出去,如迁到全日制大学的学生。有迁往本村的迁移证但是还没落户的毕业生或退学的人,可以认定为安置对象。
3、当兵的人或还没有达到国家安置条件的士官,户口从本村迁出去了,这样的人,属于安置对象。
4、被判了的服刑的人,属于被安置对象。
5、2017年4月1日之前领了结婚证的人,媳妇就属于安置对象了。前提是男的不是单位里“上班的”或离退休的人。那要是这个日子前结了婚,没有领结婚证的,那就不算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