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砚山通报了3起

2020-01-08     文山日报

长期滞留农户保险金

履职不到位

失职失责

近日,砚山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砚山县江那镇芦柴冲村委会长期滞留农户保险金问题。

2017年11月,芦柴冲村党总支委员、综治专干张朝武及芦柴冲村委会委员,时任芦柴冲二组组长的李广海在收取芦柴冲二组、三组群众2018年度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金和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过程中,未及时将群众保险金投保,而是长期滞留在手中长达一年零五个月,滞留资金合计3210元。直到县委巡察组发现后,两人才将滞留在手中的保险金交到保险公司进行投保。2019年11月,张朝武、李广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砚山县阿舍彝族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杨雷鸣履职不到位问题。

阿舍彝族乡坝心村委会大凹子村杨光明、罗文良两户建档立卡户因危房改造工作滞后,影响该村2019年如期实现脱贫的工作成效。至2019年11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2019年度脱贫退出结果时,杨光明、罗文良两户房屋仍然在施工中。阿舍彝族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杨雷鸣作为该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分管领导,在负责坝心村委会大凹子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督促指导不力,工作慢作为,其对此问题的发生负直接责任。2019年11月,杨雷鸣受到书面诫勉问责。

砚山县阿舍彝族乡副乡长李仕桥失职失责问题。

阿舍乡鲁都克村委会普租谷村李车户,家庭人口数6人,以拆除重建方式实施房屋改造。2018年年底,该户建好房屋面积约60平方米,达不到3人以上户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的标准。阿舍彝族乡副乡长李仕桥作为挂钩鲁都克村的领导,在督促指导李车户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职不到位,至2019年11月,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2019年度脱贫退出结果时,李车户房屋面积不达标问题仍没有得到及时解决,房屋仍然在施工中。李仕桥对此问题的发生负直接责任。2019年11月,李仕桥受到书面诫勉问责。

群众利益无小事!

要把“小事”当“大事”来看!

(王建梅)

责编:李正红 排版:罗钢 审核:李正红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zXZTg28BMH2_cNUgNU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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