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食用农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农业农村部要求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畜产品生产者(收储运经营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是对消费者、对社会的承诺,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自我约束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借鉴工业产品的理念来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是解决全程监管难点、打通全程监管链条的重要创新,为下一步全面停止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奠定了基础,是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
2020年鄂尔多斯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要求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生产的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在其产品上市时要自行开具合格证。
为顺利推进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鄂尔多斯市农牧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明确工作任务,会同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局联合印发了《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鄂农牧发﹝2020﹞58号),制定了路线图和时间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二是加强工作调度,实行每周调度制度,对各旗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目前已组织召开了4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安排落实;三是加强技术指导,共派出3个包联指导组对各旗区实施合格证制度工作进行指导;四是加强保障支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合格证的实施,为合格证开具主体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并统一印制合格证提供给开具主体免费使用;五是开展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微信、海报、告知书等形式宣传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的相关知识和要求,提高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知晓率。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具合格证694张,附带合格证上市农畜产品347.687吨。
来源:鄂尔多斯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