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威市公安局禁毒大队通过缜密侦查,连续破获两起零星贩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缴获毒品海洛因5.35克。
8月28日22时许,经过周密部署,禁毒民警在振兴街路段破获一起贩卖毒品案,当场抓获向他人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缴获毒品海洛因可疑物零包一个,净重0.15克;8月29日20时许,禁毒民警根据线索研判,在宛水街道某岔路口破获一起贩卖毒品案,当场抓获向他人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缴获毒品海洛因可疑物5.2克。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某对其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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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第一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第四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