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法院开庭审理陈孝柱等6人涉恶案
导读
10月23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孝柱、陈孝勇、朱志英、张建、刘陈、杨金明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危险驾驶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孝柱系霍邱县龙圣新型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但该公司不具备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从2014年起,为迫使他人使用该公司生产的混凝土,并逐步达到垄断霍邱县范桥镇辖区商品混凝土销售市场的目的,被告人陈孝柱纠集其弟陈孝勇、其妻朱志英及公司人员张建、刘陈、杨金明等人驾车围堵其他公司混凝土车辆、阻拦他人施工等,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逐步形成以陈孝柱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追究被告人陈孝柱、陈孝勇、朱志英、张建的刑事责任,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危险驾驶罪追究被告人刘陈的刑事责任,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被告人杨金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由于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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