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切实做到“民呼我应”,满足广大居民婚姻登记需求,区民政局定于2020年2月2日(周日)安排值班,办理结婚登记。
值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 址:凤泉区暄和大道以北绿茵河畔南门婚姻登记处
新人登记所需证件
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原件(一方户籍须为凤泉区户籍);如集体户口簿的,须提供有本人名字的集体户口簿原件。
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照(红底)。
5.离婚者及丧偶者须提供离婚证及丧偶证明,法院判决书须提供法院生效证明。
6.户口簿婚姻状况须更新后办理婚姻登记。
【注意事项】户口本上本人页的信息需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一致,若为手写信息,需加盖派出所专用章。首页地址页需与公安系统显示一致,若有变更的,请及时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