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获取安置房指标!挪用集体资金!套取救灾补助款!温州市5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问题被通报

2020-04-27     颍州晚报

为进一步强化“清廉村居”建设,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温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01

瓯海区三垟街道丹东村支部委员黄哲众违规获取安置房指标问题。

2016年1月,黄哲众未经村两委会议及村民代表大会研究,擅自将村集体安置房指标卖给自己,购得一套安置房,违反了组织纪律。2019年12月,黄哲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2

瑞安市仙降街道下社村原村委会主任胡新国、原报账员郑崇波挪用集体资金问题。

2013年2月,胡新国未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擅自授意该村报账员郑崇波将村集体资金1590万元,用于胡新国个人借贷及其公司支付贷款,严重损害村集体和群众利益。2020年3月,胡新国、郑崇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收缴全部违纪款。

03

文成县黄坦镇干部郑聪聪挪用医疗保险费问题。

2017年至2018年,郑聪聪在担任黄坦镇黄西村、后巷村驻村干部期间,利用收取、保管、上缴村民医疗保险费的职务便利,先后挪用医疗保险费合计147060元,用于其个人资金周转及日常支出。2020年4月,郑聪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收缴全部违纪款。

04

平阳县青街乡原副乡长郑知钦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

2004年至2015年3月间,时任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长郑知钦在对辖区内11位申请低保条件的村民进行审核时,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责,致使部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从2005年开始至2018年9月间违规享受城乡居民低保政策,违反了工作纪律。2020年3月,郑知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5

泰顺县司前镇上地村党支部书记朱加荣套取救灾补助款问题。

2016年11月,司前镇上地村党支部书记朱加荣在协助镇政府确定和上报“莫兰蒂”台风受灾人员名单及分配金额过程中,通过虚构受灾人员名单及补助金额方式获得救灾补助款30600元,用于村务支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2019年12月,朱加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温州市纪委市监委

编辑:徐璞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yWTTvHEBfwtFQPkdf7I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