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保单正式开出!广东省政策性渔业保险8月1日起实施

2019-08-03     海洋与渔业

从事渔业工作风险高,参加保险有保障。

8月1日,渔民群众又迎来一大喜讯:为切实减轻渔民经济负担,完善渔业风险转移分散机制,全面提高渔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和渔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相关部署,从8月1日起,广东省政策性渔业保险和水产养殖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实施,广大渔业生产从业者参保交钱少了,保障额度更高了!

启动仪式现场

广东省政策性渔业保险和水产养殖保险(试点)由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以下简称“互保协会”)作为主承保单位,负责政策性渔业保险和水产养殖保险的开单、收费、理赔等工作,各共保人按招标项目规定比例共同分担风险。

8月1日上午,互保协会在阳江市阳东区东平渔港举办广东省政策性渔业保险工作启动仪式,开出了主会场的第一批政策性渔业保险保单。互保协会会长陈世钦向在场人员展示了保单,并祝愿渔民年年丰收,风调雨顺。记者从其中一份保单中获悉,一名船东为13名渔工办理了政策性雇主责任保险,相比实施政策性渔业保险工作前,他少负担了5720元保费。

前来买政策性渔业保险的梁建雄

汕尾代办处开单

在汕尾,第一单政策性渔业保险开给了汕尾市广隆实业有限公司的梁建雄,他率先为公司的3名海洋渔民办理了政策性雇主责任保险。据悉,该公司从2007年一直不间断为每个渔民买保险,“这笔钱是一定不能省的,政策性渔业保险出来后,投保就优惠很多了。”互保协会汕尾办事处的负责人表示,“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后,渔民往后积极性将进一步提高。”

除了阳江、汕尾,汕头南澳、湛江遂溪、茂名滨海、揭阳惠来等地的代办处也相继开单。在此之前,互保协会就到各地悬挂标语宣传,到现场向渔民宣传政策性渔业保险,并赠送宣传品。互保协会副会长李彦山表示,往后协会将会加大工作安排部署和宣传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补贴资金下达方式依法依规,为广大渔民提供更多的便利。

渔 民 参 保 财政补贴至少40%

据互保协会负责人介绍,从当天起,财政资金对渔民参保补贴40%甚至更高,渔民群众负担的保费大幅减少。

根据《广东省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方案》,非珠三角地区(含江门市的开平、恩平、台山市),按照市、县(区)级财政补贴10%,省财政补贴30%的比例对符合参保条件的渔民及渔船进行保费补贴;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江门(不含开平、恩平、台山市)等6市,按照市、县(区)级财政合计补贴40%的比例对符合参保条件的渔民及渔船进行保费补贴。各地可根据自身财力,在方案补贴比例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补贴比例。

以海洋渔民为例,在实施政策性渔业保险后,参保50万元保额的政策性保险只需交保费660元,未补贴前则需交1100元。

互保协会在三水向渔民宣传政策性渔业保险,并赠送宣传品

保 险 分 四 类 “保人”“保船”皆有

政策性渔业保险分为:政策性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策性雇主责任保险、政策性渔船财产保险和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试点)。简单而言,即“保人”或“保船”。

凡身体健康、年龄在16 至70 周岁之间的全省范围内从事渔业生产的渔民(含港澳流动渔民),均可参加政策性渔业保险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互保期间内,因从事渔业工作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伤残的,协会依照相关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包括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意外伤害医疗赔偿金。

凡省内从事渔业生产或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自然人和依法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法人(含港澳流动渔民),均可参加政策性雇主责任保险,其中可包括被保险人(如为自然人)本人。在互保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从事互保单所载明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导致伤、残或死亡,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可认定为工伤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协会按照本互保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包括意外身故赔偿金、意外伤残赔偿金、意外伤害医疗赔偿金以及误工费用。

凡20马力以上、证件齐全有效且具备适航条件的、从事海洋渔业生产经营的机动渔船(含港澳流动渔船),均可申请参加政策性渔业保险渔船财产保险。入会渔船财产属于互助保险的范围,包括:船体、机械、仪器、设备。入会渔船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完全损失责任险),协会按相关规定补偿。

经公开申报和专家评审,茂名市、湛江市被确定为 2019-2020年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试点地区。


注意,上述四种类型的保险,互保期限均为一年。

在肇庆宋城居委会(原水上人家聚居点)向渔民宣传政策性渔业保险

相关负责人与渔民代表合影留念

来源:海洋与渔业杂志

记者:罗茵 李易珊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yQT3WmwBUcHTFCnf3Y7M.html